为做好2025年毕业生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管理规定
1.升学的毕业生党员
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升学单位党组织。
2.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
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县级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3. 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
应将组织关系转至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县级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待工作单位落实后,再转接至本人工作单位党组织。如确有困难,可联系学院党委咨询并寻求帮助。
4. 出国(境)留学的毕业生党员
可将组织关系转至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村社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至县级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如确有需要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院党组织,党员出国(境)前应填写《毕业生党员出国(境)留学保留组织关系申请(审批)表》(附件2)一式三份。申请表需本人签字,其中“原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意见”由所在党支部负责人如实填写,6月20日前将纸质版交至东区理学楼311,经院党委审批后,报校党委组织部登记备案。
二、转接流程
1.线上转接:通过学校基层党建系统(党员E先锋系统)进行线上转接,不开具纸质介绍信。毕业生党员需向转入单位询问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拟转入的党组织的全称(市外需为具有转接权限的党委名称)和12位党组织编码(市外需为具有转接权限的党委编码)。由于没有纸质回执,毕业生党员到转入单位报到时应主动报告、及时联系转入单位进行接收,超过有效期(最长90天)未接收将转接失败。
2.线下转接:接收党组织为中央部委直属单位、银行、铁路系统和涉密单位等可通过线下转接。毕业生党员获知接收党组织介绍信抬头和拟转入党组织全称后,学院党委开具纸质版《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给毕业生党员前去报到。党组织完成接收后,接收党组织或毕业生党员务必在转接有效期内(最长90天)将回执联盖章扫描发送至学院党委邮箱lxydw@cau.edu.cn。
三、工作说明
1.请各党支部统计好本支部所有毕业生党员的《2025届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接信息统计表》(附件1)、出国(境)党员保留组织关系信息台账(附件3),于6月20日前发送至lxydw@cau.edu.cn,邮件以“XXX党支部+2025届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接信息统计表”命名。
2.非出国(境)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暂存在学校的,应填写《国内党员保留组织关系申请(审批)表》(附件 4)一式两份,申请表需本人签字,其中“保留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意见”由所在党支部负责人如实填写,6月2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lxydw@cau.edu.cn,纸质版交至东区理学楼311。
3.如需纸质介绍信,请在《2025届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接信息统计表》(附件1)备注说明,以党支部为单位于6月27日前分别至东区311或西区154领取。
4.党员组织关系非组织(党员)档案,组织(党员)档案在学生毕业前会移交学校档案馆,归入学生的人事档案,由档案馆统一寄出。各位毕业生党员可在人事档案接收地查档及时确认本人的党员档案是否在内。如有疑问,可随时咨询。
5. 不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组织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性不强的一种表现。根据《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党组织关系转接关系到毕业生党员就业入职与今后政治生活,请每位毕业生党员务必高度重视,应转尽转!
联系人:范老师
办公地点:东区理学楼311办公室
办公电话:62736563
附件1:2025届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接信息统计表-XXX党支部.xls
附件2:出国(境)留学党员保留组织关系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3:出国(境)党员保留组织关系信息台账.xlsx
附件4:暂存国内党员保留组织关系申请(审批)表.doc
理学院党委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