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中国农业大学发展党员工作程序(2016版)》要求,现开展理学院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发展对象条件
1、在本单位培养教育和考察至少一学期且经过连续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
2、参加积极分子党课培训,获得党课结业证书(五年有效期内);
3、在校期间遵守校规校纪,未受过校纪处分及其他处分;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公益活动,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能够起到一定的模范表率作用。
二、发展对象确定与考察程序及要求
1、党支部征询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团支部意见,团支部召开大会进行民主评议。
会议要求:
(1)党支部与积极分子所在团支部联系,指定1-2名党员参加会议
(2)参会人数应不低于本支部团员数的2/3,否则会议不得召开或会议无效。
会议议程:
(1)支部所有入党积极分子依次做个人陈述,全面、客观地介绍自己在追求入党过程中做了哪些努力。不做陈述者视为自愿放弃发展资格。
(2)团支部成员进行评议。与会团员填写《附件1:XX团支部积极分子评议表》,团支部对评议结果进行汇总(去掉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求平均),得出评议结果(以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各团支部填写《附件2:XX团支部积极分子评议汇总表》,将结果反馈至所在党支部。
2、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拟定人选上报学院。党支部参考所在团支部评议结果,结合积极分子的入党动机、政治素质、学习情况、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发挥情况、群众基础等,确定发展对象拟定人选,填写《附件3:XX党支部拟定发展对象人选名单》。成熟一个,确定一个。
3、征求意见。党支部收到学院反馈意见后对发展对象拟定人选进行意见征求,以《附件4:XX党支部发展对象征求意见表》的形式收集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包括班主任、辅导员、导师、宿舍同学等,出具《附件5:XX党支部征求群众意见情况》。
4、确定本学期发展计划。支部委员会参考征求意见情况,讨论确定发展对象人选,填写《附件6:XX党支部2025年春季发展计划表》,并根据成熟程度排序。拟发展对象填写《附件7:XX党支部2025年春季拟发展对象信息统计表》,党支部汇总后提交。
5、发展计划上报学院分党委。
三、提交材料
1、《附件1:XX团支部积极分子评议表》,纸质版。
2、《附件2:XX团支部积极分子评议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
3、《附件3:XX党支部拟定发展对象人选名单》,电子版。
4、《附件4:XX党支部发展对象征求意见表》,纸质版。
5、《附件5:XX党支部征求群众意见情况》,纸质版。
6、《附件6:XX党支部2025年春季发展计划表》,电子版。
7、《附件7:XX党支部2025年春季拟发展对象信息统计表》,电子版。
团支部积极分子评议材料(附件1、2)
电子版:5月8日(周四)下午17:00前发送至lxystu@163.com,邮件主题为“XX团支部积极分子评议”。
纸质版:5月8日(周四)下午17:00前交至西区理学楼154或东区理学院415办公室。
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材料(附件3、4、5、6、7)
电子版:附件3于5月9日(周五)中午12:00前发送至lxystu@163.com,邮件主题为“XX党支部拟定发展对象人选”;附件6、7于5月12日(周一)下午17:00前发送至lxystu@163.com,邮件主题为“XX党支部发展计划”。
纸质版:党支部自行留存,及时归入档案中。
四、注意事项
1、各支部严格按照发展对象条件,坚持“优秀一个发展一个,没有优秀的宁可不发展”的原则。
2、各党支部要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严禁拉帮结派、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若出现违纪问题,除取消相关人员在校期间的“评优”资格外,对其他人员将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理学院党委
4月29日
附件1:XX团支部积极分子评议表.doc
附件2:XX团支部积极分子评议汇总表.xls
附件3:XX党支部拟定发展对象人选名单.xlsx
附件4:XX党支部发展对象征求意见表.docx
附件5:XX党支部征求群众意见情况.docx
附件6:XX党支部2025年春季发展计划表.xlsx
附件7:XX党支部2025年春季拟发展对象信息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