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师德师风建设,积极引导教师自觉践行新时代“四有”好老师要求,做“经师”与“人师”相统一的新时代“大先生”,做“解民生、治学问、育英才”的先锋,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及《理学院师德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度师德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师德考核的组织领导
1.学院师德建设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师德考核工作,确定考核初步意见和考核档次。学院师德委员会由书记、院长任主任,副书记、副院长任副主任,党政班子、党委委员、各党支部书记、各系主任及工会主席为委员。
2.各党支部在学院师德建设委员会指导下负责师德考核工作的具体落实,出具建议考核意见和考核档次。
二、考核对象
学院全体教职工(在编(含A岗)、博士后、2+X辅导员、C岗等非事业编制人员和返聘人员)。
三、考核内容和等级
1.考核以《中国农业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19年修订)》为基本依据,内容包括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坚持言行雅正、遵守学术规范、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积极奉献社会等十个方面。
2.师德年度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
3.优秀档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参加年度师德考核人员总数的20%。
4.师德年度考核优秀是教职工年度考核优秀的必备条件之一。师德年度考核基本合格的教师,教职工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师德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教职工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四、考核程序
1. 准备阶段(2024年12月22日前)
各党支部应按照《理学院师德考核实施细则(试行)》(附件1),结合支部实际制定本年度师德考核具体方式,报学院师德建设委员会初审,经学院党委审议通过后执行。12月22日前将考核具体方式电子版发送至lxydw@cau.edu.cn。
2. 实施阶段(2024年12月23日——2024年1月8日)
(1)各支部认真组织开展师德评议。师德评议一般采取个人自评、同事互评、学生测评和综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师德评议应按照《中国农业大学师德考核评议表》(附件2)有关项目逐项进行评议。
(2)各党支部填写《2024年度师德考核结果备案表》(附件3、4)及《2024年度师德考核工作小结》(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lxydw@cau.edu.cn。
(3)学院师德建设委员会确定师德考核初步意见和考核档次,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党委会审议并报学校审核、公示、审定。
五、 有关要求和说明
1.全体教职工均应按规定参加师德考核(博士后人员的考核按人才办有关要求执行)。
2.注重考核教师日常师德表现和遵守纪律、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管理人员满意度民主测评结果可作为其师德评议的参考。
3.党支部牵头组织支部所在系、教研组、办公室等单位所有在职教职工、返聘人员等和学院指定到本支部参加考核的辅导员的师德考核。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年度考核的一部分,考核结果须填入本人年度考核表。党政管理人员、专职辅导员评优指标单列,不占用各教师党支部指标。
4.各党支部应将师德考核结果及时通知被考核人。
5.事业编制人员(含校聘合同聘用制A岗人员)、博士后人员师德结果需填写2024年度师德考核结果备案表(事业编制)(附件3);非事业编制人员(含院聘合同聘用制A岗、C岗人员、“2+X”辅导员、返聘人员等)结果需填写2024年度师德考核结果备案表(非事业编制)(附件4)。
6.教师对初步师德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根据规定向学院师德建设委员会书面申请复核。
7.师德考核工作咨询和违规情况举报请联系学院党委或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
学院党委联系方式:范老师,62736563,lxydw@cau.edu.cn
教师工作部联系方式:高老师,62737763,jsgzb@cau.edu.cn
附件1:理学院师德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2:中国农业大学师德考核评议表
附件3:2024年度师德考核结果备案表(事业编制)
附件4:2024年度师德考核结果备案表(非事业编制)
附件5:2024年度师德考核工作小结
理学院党委
2024年12月19日
附件1:理学院师德考核实施细则(试行).pdf
附件2:中国农业大学师德考核评议表.docx
附件3:2024年度师德考核结果备案表(事业编制).xlsx
附件4:2024年度师德考核结果备案表(非事业编制).xlsx
附件5:2024年度师德考核工作小结.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