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社会捐赠类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启动我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社会捐赠类奖学金评选工作,为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班级仔细阅读《理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选细则》(附件1),由班级奖学金推荐小组组织班级同学进行申报。
二、提交申报材料
1、申请者向所在班级的奖学金推荐小组提交申请,由班级推荐小组进行审核、推荐。申请奖优类社会类奖学金的同学,填写《XX班社会类奖学金(奖优类)申报推荐表》(附件2);申请助困类社会类奖学金的同学,填写《XX班社会类奖学金(助困类)申报推荐表》(附件3)。不限申报数量,评选时,按奖学金奖励金额由高到低、先奖优后助困、先综合后专项的顺序依次评选。
2、各班级奖学金推荐小组汇总申报表后,进行信息核实、资格审查,确定最终班级各奖项推荐名单,并根据各奖项的评选依据对推荐人选进行排序,上报相关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的附件2、附件3)至学院,其中纸质版推荐表须班级奖学金推荐小组签字。
3、申请学生登录智慧学工系统https://students.cau.edu.cn/,在学生资助服务-校级奖学金-社会捐赠类奖学金模块,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学生请务必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填写。
学生通过智慧学工系统填写奖学金申请表,待院系审核通过后下载(提交材料的时间将另行通知),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并签字盖章,连同成绩单(原件)、相关荣誉证明(可复印)、个人成长报告(可电子版打印)等纸质材料提交所在学院,申请表中有照片要求的需要粘贴证件照原件。除上述统一要求外,下列奖学金还需额外提交相应纸质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①大北农励志奖学金。还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纸上);学生证复印件(照片页和注册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②曦之奖学金。还需提交:所在学院开具的综合测评排名、学习成绩排名证明材料原件一份,A4纸打印,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4、特别提醒:
①社会捐赠类奖学金的申请者均需提交1份致资助方的“个人成长报告”,标题统一为***个人成长报告,抬头统一为尊敬的***,称呼根据奖学金项目一览表中的设立单位或个人准确填写,1000字左右,标题字体统一为方正小标宋简体三号,正文字体统一为仿宋_GB2312四号,行间距为28,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条理清晰,着重汇报一学年来思想、学习、实践与生活等方面的成长情况、突出成绩、感想体会以及对资助方的感谢等。学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认真撰写申请材料,如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评选资格。
②曦之奖学金可续评,学院在评审时应优先考虑上学年获得曦之奖学金的学生。对于不符合奖学金评选要求的上学年获奖学生,取消续评资格。
三、材料提交时间
纸质版材料:包括附件二、附件三,请于11月11日(周一)下午14:00—17:00交至理学楼154或东区理学院415。
电子版材料:包括附件二、附件三,请于11月11日(周一)上午11:00前发送电子版至lxystu@163.com,邮件主题为“XX班社会捐赠类奖学金推荐”。
四、注意事项
1、根据学校文件,转专业(指学籍异动)学生参评奖学金的一般处理办法为:如果学生转入新专业不足一个学期,应在原专业参评奖学金;如学生转入新专业时间超过一个学期,则在当前专业参评;在延期毕业的本科生不具有参评2023-2024学年奖学金资格。
2、助困类奖学金面向通过学校2023-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
3、奖学金评选遵循“自愿申报”原则,所有奖学金都须申报,评选工作将在学生个人申报及班级推荐的基础上开展。
4、社会捐赠类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学校出资设立的奖学金可以兼得;社会捐赠类奖学金各项目之间不可兼得,即每个学生最多可获得1项社会捐赠类奖学金。
奖学金评选全过程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如对评选政策不清楚、或对评选过程和结果有异议,可随时向班级奖学金推荐小组、学生科反映情况。
欢迎广大师生予以监督!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各班班主任、班级奖学金推荐小组
2、学生科:62737209;62737302;邮箱:lxystu@163.com
附件1:理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社会捐赠类奖学金评选细则.docx
附件2:XXX班社会类学金(奖优类)申报推荐表.xls
附件3:XXX班社会类奖学金(助困类)申报推荐表.xls
理学院奖学金评选领导小组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