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毕业生:
接学校通知,为鼓励研究生积极进取,引导毕业研究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根据《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京教学﹝2023﹞2号)及《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启动我院2024年下半年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在籍在读的2024年11月、2025年1月毕业研究生。此次评选共分为“市级优秀毕业生”和“校级优秀毕业生”两项,“市级优秀毕业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进行推荐。其中2024年11月毕业的研究生仅可申请“校级优秀毕业生”,不可推荐为“市级优秀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
此次我院校级优秀研究生毕业生名额为1人,无市级优秀毕业生名额。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理想,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品德优秀,学术诚信,知行合一。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处分,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勤奋好学,成绩优异。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无不合格课程记录。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工作,科研能力显著。
(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能吃苦,肯奋斗,敢担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热爱劳动,乐于奉献,热心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五)在校期间获校级(含)以上荣誉。实践、创新能力强,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六)有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基层就业创业的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四、理学院优秀研究生毕业生评审委员会
组 长:杜凤沛
副组长:张 玲
成 员:刘尚钟、郭红超、王明安、庞慧慧、徐义田、王学进、秦太验、逄森、郑冰、林海波、周梅、高阳、王玉红、曹国良、杨帆、申靖、罗露娜
五、评选程序
1.学生申报。符合条件的毕业研究生提出申请,提交《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报表》(附件1)、《理学院优秀研究生毕业生汇总表》(附件2)及所有业绩证明材料。
2.学院评审。学院优秀研究生毕业生评审委员会审核参评研究生资格,由评定小组讨论确定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
3.公示。公示后上报学校。
六、评选要求
1、优秀毕业生的推荐和评选要考察毕业研究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包括毕业研究生在择业、就业和毕业(学位)论文准备过程中的表现;
2、上报资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评选资格;获得“优秀毕业生”称号的研究生若毕业(学位)论文未达到学校要求,或在毕业前有违法违纪行为、弄虚作假行为等不符合优秀毕业生要求的,将被取消“优秀毕业生”称号。出现以上情况并已经发放证书的,取消其荣誉称号并收回证书。
七、材料提交要求
有意向申报的同学请填写《中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申报表》(附件1)、《理学院优秀研究生毕业生汇总表》(附件2)及所有业绩证明材料,于11月18日(周一)上午9:00-11:00提交至西区理学楼154或东区理学院415。
同时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于11月18日(周一)上午9:00前打包发送至lxystu@163.com,文件及邮件以“姓名+优秀研究生毕业生”命名。
联系电话:62737209
附件1: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报表.docx
附件2:中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毕业生汇总表.xlsx
理学院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