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学校教育建设的需要,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加强一流专业建设、推进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全面提高教学工作和人才培养质量,提高我院教师的教学研究的积极性,现进行理学院2021年度院级教改项目立项申报工作。 一、立项原则 1. 以坚持内涵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进一步强化我院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实践教学创新体系建设,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模式和教学管理模式创新。立项项目要注重教学改革的整体性、综合化和实践运用,在已有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加强整合、注重实践、勇于创新、力求突破。项目方案应具有继承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避免重复立项。 2. 教改项目应坚持“边研究、边改革、边实践”的原则,以问题为导向,立足教学实际,切实解决人才培养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整体性优化、创新性设计,并应在相关领域进行试点、总结和推广应用。 二、立项及申报办法 1.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和连续3年以上教学经历,在教育教学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和实践经验,项目组具有锐意改革和积极创新的意识。 2. 教改立项分为两类:A 普通教改类、B基层教学组织管理类 普通教改类依托基层教学组织,面向课程教改,以教学方法和模式改革为重点。2019年度,2020年度主持过院级教改的老师,今年不得再以主持人身份申请同一门课程教改。 基层教学组织管理类主要围绕组织活动形式及管理机制,探索有效方法、更好地促进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与发展。2020年度申请过基层教学组织管理类的基层教学组织,今年将不再予以支持。 3. 对拟立项研究的课题,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请书,各系负责推荐,并对本系申报项目进行排序,并于9月19日前将申请书和排序结果汇总后上报学院。学院将组织对项目经行评审,通过学院评审的项目,学院将公示并进入实施阶段。 4. 学院将在2022年春季对2021年度教学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工作,通过结题的项目将作为校级后立项教改项目报教务处审核。未列入院级教学研究项目的成果,不作为校级后立项教改项目推荐。 理学院 202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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