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实验室负责人: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1〕9号)的文件精神,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学院组织各实验室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 结合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学院召开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为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利益,经会上讨论,提出: 1.调整、明确《理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及责任体系》(附件1),发大家阅知; 2.制定《理学院化学科研实验室安全巡检得分表》(附件2),发给所有科研实验室负责人,对“表”中检查内容进行意见征集; 3.对科研实验室和教学实验室实行不同频次的安全检查。对于科研实验室的“安全巡查通报”及“检查分值使用”要有具体办法(附件3),并征求科研实验室负责人意见、建议。 以上附件1、2、3已通过邮箱发送至各位老师邮箱,请查收。如对附件2和附件3有意见、建议,请通过邮件于6月11日前反馈。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视意见反馈情况进行相应的、必要的修改、完善,报党政联席会审定后,启动安全巡查及通报工作(预计6月中旬至9月底试运行,10月起正式运行。) 请阅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黄莺 戚成庭 理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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