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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学】关于开展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06访问次数:1 信息来源:理学院

各位团员:

接校团委通知,根据共青团中央印发的《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青发[2016]13号)文件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开展团费收缴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团费收缴标准:每人每月0.2元。教职工团员按测算器计算。

2、团费收缴对象:全体本科生、研究生、教职工团员(党员、预备党员自愿交纳)。

3、团费收缴:每月收缴一次。

1)本科生团支部以团支部为单位于每月5缴纳当月团费,可以电子转账的方式上交至分团委组织部。支付宝转账至18802223399(支付宝姓名:李杰桠),转账时备注格式“团费+XX班团支部+缴费人数”。

2)研究生团员请于每月7缴纳当月团费,可于每月714:00-17:00到理学楼154或理学院415现场缴纳,也可以电子转账的方式缴纳团费。东区研究生支付宝转账至18800106959(支付宝姓名:孙亮),西区研究生支付宝转账至13001125123(支付宝姓名:徐玉芳),转账时备注格式“团费+姓名”。

3)教职工团员请于每月7缴纳当月团费,可于14:00-17:00到理学楼154或理学院415现场缴纳,也可转账至15652935419(支付宝姓名:武靓靓),转账时备注格式“团费+姓名”。

 

理学院分团委

20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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