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奖学金激励先进的作用,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创新进取,按照《中国农业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中农大学字〔2021〕9号)、《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农大研生字〔2014〕4号)、《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农大研生字〔2014〕5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小组制定了2023—2024学年奖学金评选细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我院成立了由研究生工作主管书记和院长、研究生工作组成员、各系主任以及研究生代表等组成的奖学金评选指导小组。
组 长:李洪栋 王 鹏
副组长:杜凤沛 张 玲
秘 书:王玉红 宋慧芳 曹国良 杨 帆 刘 宇
组 员:刘尚钟 郭红超 秦太验 庞慧慧 王学进 逄 森 郑 冰 林海波 高 阳 周 梅 王明安 申 靖 李丰宇
二、评选原则
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遴选原则,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进行推荐,使奖学金评定工作真正成为调动学生学习和工作积极性、激发学习和工作热情的重要手段。
三、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评选学年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学术不端行为和科研重大失误;
3.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成绩优秀,评选学年无不及格课程,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工作,科研能力显著;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艺术学习和社会实践等,崇尚劳动、尊重劳动者;
6.以强农兴农为己任,具有扎实的农业科学素养、较强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
四、申报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非延期在籍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均有资格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2.二年级(含)以上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在籍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3.在籍全日制研究生均可参评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和研究生社会捐赠类奖学金,研究生社会捐赠类奖学金有特殊要求的按设奖单位要求执行。
4.二年级(含)以上年级直博生、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以后的硕博连读生以博士研究生身份参评。
5.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研究生社会捐赠类奖学金之间可兼得,各研究生社会捐赠类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
6.参评材料必须是在我校研究生学习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和学术论文第一单位应为中国农业大学,申请人为主要作者或完成人。业绩材料截止时间为每年奖学金评选通知发布之日,之前申请学业奖学金用过的支撑材料,可以用于后续评选国家奖学金等专项奖学金;但往年评选国家奖学金等专项奖学金的的支撑材料不能用于后续评选所有奖学金。
7.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该学年奖学金的评定:
(1)有违法违纪行为;
(2)评奖当年(学年)有不及格课程;
(3)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4)在科研工作中造成重大事故及损失;
(5)未按学校规定按时办理学期注册手续。
五、奖学金评选要求
所有申报研究生奖学金的学生须填写一份《中国农业大学2023—2024学年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单面打印,只限1页A4纸)、《中国农业大学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理学院2023—2024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结果汇总表》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大北农励志奖学金还须提交其它相关表格及材料,具体详见下列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评选要求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研究生,旨在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各培养单位按照《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农大研生字〔2014〕4号)相关要求,结合学科特点和具体名额进行评定。
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奖申请审批表》,并附课程学习成绩单、荣誉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复印件或科研成果鉴定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向院奖学金评定小组提出申请。
(二)校长奖学金评选要求
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奖励品学兼优,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综合能力突出的研究生,一般由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中选拔。
被推荐学生须提交《校长奖学金获得者新闻稿(学院-姓名-学号)》电子版一份。新闻稿内容要求活泼生动,包括姓名、所学专业、从事课题、所获重要奖项或重要荣誉等,重点讲述个人学习和科研过程中的亲身经历、感人事迹、鲜活故事和深刻感悟,要具有一定的思想深度。最少有两张生活照片(最多5张),照片像素要求为1280×720,照片直接排版于word新闻稿中,可参照往年宣传专栏推送情况(http://news.cau.edu.cn/zhxwnew/802902.htm)。
(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要求
为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创新进取,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综合考虑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等情况,分不同等级进行评定。参评范围面向国家计划招收的全日制研究生。获得奖励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延期生是否可以参加由各系决定。评选标准为:
1.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
2.科学研究工作成绩突出,在国内外重要刊物发表论文或取得其他科研成果;
3.积极投身于国家乡村振兴,在创新创业大赛和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等赛事、科技服务等方面表现优异者优先;
4.担任研究生学生中心等主要学生干部、研究生助管、研究生助教,成绩突出者优先。
一年级直博研究生和推荐免试录取的一年级硕士生直接获得硕士二等学业奖学金,无需参评且不在学院评选名额中。
(四)宝钢奖学金评选要求(已发通知)
(五)大北农励志奖学金评选要求
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科研能力强、日常行为表现好、综合表现突出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读研究生,读研期间曾获得过“大北农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的不得再次申请。硕士生英语提前通过或成绩在70分以上,所有课程成绩平均80分以上;博士生英语提前通过或成绩在70分以上,所有课程成绩均在75分以上。
须同时填写《大北农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此表要求手工填写一式两份,单面打印,只限1页A4纸,内容全部手写,不得涂改,同时附成绩单、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个人获奖情况以及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六、2023—2024学年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额度、名额分配表
奖学金类别 | 人数 | 额度(元/人次) |
博士国家奖学金 | 3 | 30000 |
硕士国家奖学金 | 3 | 20000 |
校长奖学金 | 1 | 8000 |
博士一等学业奖学金 | 36 | 8000 |
博士二等学业奖学金 | 48 | 4000 |
硕士一等学业奖学金 | 49 | 4000 |
硕士二等学业奖学金 | 65 | 2000 |
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 | 1 | 10000 |
大北农励志奖学金 | 2 | 5000 |
七、评奖办法及程序
1.本奖学金评选细则经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后在学院网页上进行公示。
2.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大北农励志奖学金的评选:
申报者须填写《中国农业大学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中国农业大学2023—2024学年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4)、《理学院2023—2024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结果汇总表》(附件6)、《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业绩材料推荐汇总表》(附件7),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见附件3。申报“大北农励志奖学金”的申报者须同时填写一份《大北农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5)。
2.1采取逐级推荐的方式遴选,首先由导师推荐到系,国家奖学金、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这两项奖学金,每项奖学金每位导师最多可推荐1名研究生(硕士和博士均可)参加,推荐研究生可以兼报,每项奖学金各系按照比例(硕士:具有参评资格总人数的10%,不够的推1个;博士:具有参评资格总人数的10%,不够的推1个)进行选拔与上报。
2.2学院评审小组进行初评,根据总名额的150-200%进行初选,并初步确定候选人。通知候选人准备学术展板一份和答辩报告(博士6-8分钟,硕士4-6分钟,答辩报告内容应围绕“德、智、体、美、劳”五个方面综合进行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的科研工作、成果、展板、社会服务、学生工作、科技创新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各个方面的情况,并注明相关项目的参与时间)。
2.3学院统一组织奖学金的答辩工作,并作为研究生的学术活动之一,要求一年级的新生参加。
2.4评选总成绩=学术成绩*40%+答辩成绩40%+学术展板成绩20%
学术成绩根据科研成果打分,打分细则见5.4项。答辩成绩来源于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当场打分(百分制)。学术展板成绩来源于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当场打分(百分制)。最终以得分高低排名,得分最高者兼得国家奖学金与校长奖学金。
2.5校长奖学金由“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中推选。大北农励志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填报志愿评选,根据得分高低选出获奖者。
3.学业奖学金的评选
学业奖学金由研究生自由申报,系或教研组评选。拟申报的研究生将《中国农业大学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中国农业大学2023—2024学年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4)及相关业绩材料报至系负责人或教研组组长,同时提交《理学院2023—2024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结果汇总表》(附件6)、《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业绩材料推荐汇总表》(附件7),各系或教研组组织遴选,根据学院所分配名额进行上报。遴选时学术成绩部分依据打分细则5.4项。
5.其他事宜
5.1原则上校长奖学金及同种专项奖在硕士或博士期间只能得一次。
5.2有学术不端和诚信问题,已经查证,研究生期间不得申报任何奖学金。
5.3本学年若获得学业奖学金之外类型的奖学金,下次奖学金评选时所有的业绩材料只统计本次奖学金评定之后的,无论是否填写进申请表内。
5.4学术成绩计算办法参见附件8。
6.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时间节点
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专项奖学金
9月21日—9月23日下午18点前:研究生自愿报名,逾期不候。
9月23日—9月26日:各系或教研组组织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的初评工作,将初选名单上报至学院,同时提交纸版与电子版材料(电子版材料为附件1(必提交)、附件2(如申请提交)、附件4(必提交)、附件5(如申请提交)、附件6(必提交)、附件7(必提交);纸质版材料为附件1(必提交)、附件2(如申请提交)、附件4(必提交)、附件5(如申请提交)。
注:(1)初选者须在此时间节点前准备好墙报展板,由各系负责通知初选者准备;
(2)以上附件电子版材料请于9月26日下午14点前发至lxystu@163.com,同时将纸质版交至西区理学楼154或东区理学院415;
9月26日:学院对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专项奖学金进行初评工作;
9月27日—29日:初评通过者学术墙报展示(地点:西区理学楼143);
9月29日(暂定):学院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的答辩与评选,确定获奖者名单。
学业奖学金
9月21日—9月23日下午18点前:研究生自愿报名,逾期不候。
9月28日前:教研组组织学业奖学金的评选,教研组上报学业奖学金初选者名单;
9月28日:学业奖学金最终获得者名单的确定;
9月29日—10月10日:奖学金评选结果公示。
注:所有材料需同时提交纸质版与电子版。
报名方式:
系 | 负责人 | 邮箱、电话 | 地点 |
农药系 | 逄森 | pangsong2006@163.com 62732966 | 西区理学楼165 |
化学系 | 郑冰 | 2014026@cau.edu.cn | 西区理学楼163 |
数学系 | 林海波 | haibolincau@126.com 62737077 | 东区理学楼408 |
力学系 | 高阳 | ygao@cau.edu.cn 62736411 | 东区理学楼303-4 |
物理系 | 周梅 | mmmzhou@126.comn 62736711 xjwang@cau.edu.cn 62736711 | 东区理学楼210 |
7.评选结果将在学院网页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争议则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审核批准,若有异议则另作调查。
8.特别说明
①奖学金业绩说明:为了鼓励优秀的研究生积极申报学业奖学金,之前申请学业奖学金用过的支撑材料,可以用于后续评选国家奖学金等专项奖学金;但往年评选国家奖学金等专项奖学金的的支撑材料不能用于后续评选所有奖学金。
②奖学金类型分三类: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学业奖学金,除国奖和学业奖学金其他都是专项奖学金。
注:本细则具体实施和最终解释权归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指导小组。
附件1:2023-2024中国农业大学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表说明.docx
附件4:中国农业大学2023-2024学年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5:大北农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6:理学院2023-2024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结果汇总表.xlsx
附件7: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业绩材料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8: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学术成绩计算办法.docx
附件9: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补充说明.docx
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小组
2024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