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中国农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工作暂行办法》和《中国农业大学第四轮专业技术人员聘期考核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现就理学院院聘任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分级聘任人员范围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正式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全职在岗的在编及校聘合同制A岗人员(不含2024年1月1日后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聘任类型及聘任条件设置
(一)聘任类型及基本条件
1.原岗续聘:聘期考核须合格,可按照原岗位级别续聘。
2.升级聘任:除聘期考核须合格之外,上一聘期内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须取得合格及以上档次,且满足升级条件的可申请升级聘任(不列入聘期考核范围的人员,聘期内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须取得合格及以上档次)。
3.岗位低聘:聘期考核不合格,本轮聘任按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降低一级聘任。
4.转岗聘任: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专任教师,如果转聘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由单位对其岗位适应性进行综合研判,可不降级低聘。对于确实不适合在现任岗位类别继续任职的,本人书面申请,或聘任单位与其协商,可转聘到其他专业技术系列岗位。其中,已聘为其他专业技术系列的人员不可转聘为教师系列。已聘任教学型教授岗位和成果转化与社会服务型研究员岗位的人员,不可转聘教师系列其他岗位。其他正高级专任教师拟聘任至教学型教授岗位或成果转化与社会服务型研究员岗位的,须经学校教学型教授评议组或成果转化与社会服务型研究员评议组评议通过后,方可转岗,并报学校备案。
(二)升级聘任业绩条件
申请升级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除满足《中国农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工作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外,还须满足相应的年限及业绩条件:
1.晋升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应具备的任职年限及业绩条件由学校制定(详见附件1),其中对于申报晋升成果转化与社会服务型研究员二级、三级岗位人员,还需符合学校认定的成果转化与社会服务领域重大业绩清单至少1项(详见附件2)。
2.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的晋级申报条件由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学科建设、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管理服务的实际需要,自行制定,并上报学校备案后公布执行。
(三)限制性规定
上一聘期内未参加任何教学活动的教学科研型人员(入校不满2年人员除外),一般不得升级聘任;上一聘期内年度考核或师德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者,不得升级聘任。
三、分级聘任工作程序
(一)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二级岗位人员报名、单位资格审查(4月9日前)
根据教育部规定的各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比例及学校现有师资队伍结构、未来发展规划等情况,本次增设20个左右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含成果转化与社会服务型研究员二级岗位1-2个),由学校统一掌握、统筹使用,指标不下达至各单位。
1.个人申报。申报晋升二级岗位人员填写《中国农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审批表(分级聘任)》(附件3:材料1)或《中国农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审批表(分级聘任-成果转化与社会服务型)》(附件3:材料2),每人只能选择一种岗位类型申报。审批表及业绩证明材料(参考同行专家送审材料,提交非匿名版),于3月27日下午16:00前发送至lxyxqb@cau.edu.cn
2.基层党组织考察。各单位基层党组织对申报人的政治立场、思想道德、行为规范、师德等表现进行考察,出具明确的审查意见,并在审查过程中充分发挥党支部作用,对于为中共党员的候选人还需由所在党支部出具明确审查意见。
3.资格审查。各单位资格审查小组按申报条件对申报人员及其有关申报材料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其中,申报成果转化与社会服务型研究员二级岗材料须于3月29日(周五)11:00前报社会服务处,逾期不予受理,由社会服务处牵头组建成果转化与社会服务型岗位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的任职条件进行审查,并对应聘人员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各单位申报晋升二级岗提交材料(附件3:材料3)于4月9日(周二)17:00前报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二)学校对应聘二级岗位人员评议、聘任、公示(4月10日以后)
1.校外同行专家评价
(1)评价采取匿名形式,评审专家均为校外专家。
(2)申报晋升二级岗位人员提供不超过5项代表性成果,由学校统一送5名校外同行专家通讯评审。
(3)同行专家评议结果将反馈至学校学术委员会,作为评议参考。
2.学校学术委员会参考同行专家评价结果,对应聘二级岗位人员(不含符合直聘条件人员)进行评议,向学校推荐二级岗位候选人。
3.学校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对二级岗位的拟晋级聘任方案进行审定。
4.学校对二级岗拟晋级聘任方案进行公示,公示、质疑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5.学校公布二级岗位晋级聘任结果,获聘人员按照学校《中国农业大学特聘教授岗位聘任管理办法》签订特聘教授岗位合同。
申报晋升二级岗位上报材料清单
材料1:《中国农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审批表(分级聘任)二级岗位)》.doc
材料2:《中国农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审批表(分级聘任)二级岗位)》(成果转化与社会服务型).doc
材料 3:专技二级岗位同行专家送审提交材料清单:
1.《中国农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审批表(分级聘任)》(原件和 pdf 文件各一份,PDF 为匿名无盖章版,即个人需隐去审批表中所有带有本人姓名的地方,个人承诺后的部分为空白)
2.《代表性成果序号:成果类型》(按此命名文件,如:《代表性成果 1:论文》,每一项代表性成果制作成单独的 PDF 文件,按上述规则命名并将代表性成果中出现的作者姓名及联系方式隐去)
注:(1)提供的代表性成果内容应为相关代表性成果的具体文字材料(不涉密),以便评审专家具体了解代表作的实质内容、贡献和价值。例如:论文类应为论文全文,科研项目类应为项目结题书或核心内容部分,奖励类应为奖励证书并附报奖申报书或核心内容部分。
(2)按照评审规范,每一项代表作仅可提供一篇论文、一个项目或一项奖励等,不可多项整合。
(3)提供的代表性成果材料须与《中国农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审批表(分级聘任)》中所填代表性成果的顺序和内容保持一致。
3.同行专家评价送审信息汇总表.xls(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三)学院制定其他各级岗位晋升条件(5月15日前)
院学术委员会参考学校《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年限及业绩条件》,结合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根据分类、分型、分级的原则,细化和完善本单位其他各类各级岗位的晋升条件。其中,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和高等教育管理系列的其他各级岗位晋升条件,分别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党委教师工作部牵头制定。
5月15日(周三)11:00前,将各类各级岗位的晋升条件上报学校,备案通过后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正式执行。
(四)申报晋升三级及以下岗位人员报名、单位资格审查、评议与聘任(6月初左右)
1.学校按照二、三、四级岗位总量的30%下达三级岗位指标,其中成果转化与社会服务型研究员三级岗位,由学校统一设置,指标不下达到各单位,此次增设2个。
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由学院按照岗位比例要求配置使用。
2.个人申报。应聘三级及以下岗位人员填写《中国农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审批表(分级聘任)》(附件3:材料4)或《中国农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审批表(分级聘任-成果转化与社会服务型)》(附件3:材料5),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具体按照学院资格审查小组和学术委员会要求执行。每人只能选择一种岗位类型申报。
3.基层党组织考察。基层党组织对候选人的政治立场、思想道德、行为规范、师德等表现进行考察,并在审查过程中充分发挥党支部作用,对于为中共党员的候选人还需由所在党支部出具明确审查意见。
4.资格审查。学院资格审查小组按有关规定对应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及其有关申报材料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其中,申报晋升成果转化与社会服务型研究员三级岗提交材料至学校成果转化与社会服务型岗位资格审查小组,具体上交时间根据工作实际开展情况确定。
5.院学术委员会对申报晋升三级及以下岗位人员进行评议表决,根据岗位情况向单位聘任考核小组等额推荐拟晋级聘任人选。
6.聘任考核小组审定评议结果并提出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拟聘名单上报学校。其中,成果转化与社会服务型研究员三级岗位由成果转化与社会服务型岗位学科评议组评议推荐人员至学校,由学校统一聘任。
学院将有关评议材料(附件3:材料6)和聘任材料(附件3:材料7)按时报送人事处。具体上交时间根据工作实际开展情况确定。
(五)学校审定、公示、发文聘任
1.学校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对三级及以下岗位的拟聘名单进行审定。
2.学校公示三级及以下岗位拟晋级聘任人员名单,公示、质疑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3.学校发文公布聘任结果。
四、签订岗位任务书(7月初左右)
(一)各单位组织签订岗位任务书
各单位聘任考核小组根据晋级聘任结果,与受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签订岗位任务书。二级岗位获聘人员按照学校《中国农业大学特聘教授岗位聘任管理办法》签订特聘教授岗位合同。三级及以下岗位获聘人员,根据各单位制定的本单位各类各级岗位任务书进行签订(岗位任务书制定事宜待学校审定全部聘任人员方案后另行通知)。岗位任务书为一式三份,均须有专业技术人员本人及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
(二)不需签订合同的特殊情况
已签订人才合同(聘期内)、特聘教授岗位合同、人才培育发展支持计划岗位任务书、延迟退休岗位任务书的人员以及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2年(即将于2025年12月31日(含)之前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签订岗位任务书。
(三)学校审定、返回合同
岗位任务书由学校审核、盖章后,返回各单位。一份由本人留存,一份由聘任单位留存。
各单位将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任务书纸质盖章签字版一式三份,以及《岗位任务书签订情况汇总表》(附件3:材料8)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交到人事处。具体上交时间根据工作实际开展情况确定。
五、其他有关问题说明
1.本次聘任条件中任职年限和业绩成果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2.此次聘任时间自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有关待遇自2024年1月起兑现。对于接近退休年龄或已获准延长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聘期一般不超过退休年龄或延退期限。
3.上一聘期内已按照学校年度考核结果、人才合同期满考核结果、有关行政处分政策等执行降低岗位等级处理的,不重复执行低聘规定,且不得申请此次升级聘任。
4.现有“新机制”人员可不占用现有人员结构比例。
5.对于现有人员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或接近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核定的结构比例,确因学科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等需要的,可适当调整,调整幅度不超过5%。
6.其它本通知未尽事宜原则上按照《中国农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工作暂行办法》(中农大人字〔2020〕13号)和《中国农业大学第四轮专业技术人员聘期考核工作方案》(中农大人字〔2023〕23号)执行。
六、投诉与申诉
学校岗位考核聘任监管工作组办公室受理投诉与申诉相关事宜。对岗位聘任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以事实为依据,并签署真实姓名,逾期不予受理。
学校岗位考核聘任监管工作组:
办公室电话:62737332
电子邮箱:xfbgs@cau.edu.cn
人事处:
联系电话:62736985
电子邮件: jsglbgs@cau.edu.cn
办公地点:东区主楼233
成果转化与社会服务型岗位评议办公室:
联系电话:62731175
电子邮件:shizhouhua@cau.edu.cn
办公地点:西区主楼125
附件:
附件1: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年限及业绩条件.pdf
附件2:成果转化与社会服务型研究员岗位重大业绩清单.pdf
附件3:上报材料清单.pdf
注:第五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材料下载(点击下载最新版表格)
理学院人事办公室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