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启动我院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为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申报对象、条件、名额、奖励标准
1、申报对象
我院二年级(含)以上的在籍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2、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特别突出;
(6)年级要求: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本科生方可申请。特殊学制的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层次确定参与相应时段的国家奖学金评定,原则上从入学第六年开始不再具备申请资格;
(7)成绩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且评选学年度没有不及格科目。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排名可适当放宽至前30%(含),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1)。
3、名额、奖励标准
根据学校名额分配,我院本次评选名额10人,奖励金额8000元/人。
4、名额分配
根据各专业人数,名额分配如下: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对象、条件、名额、奖励标准
1、申报对象
我院二年级(含)以上的在籍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2、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评选学年度学习成绩排名或者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或班级前5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6)2021-2022学年度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生活俭朴。
3、名额、奖励标准
根据学校名额分配,我院本次评选名额27人,奖励金额5000元/人。
三、申报流程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者均需向所在班级的奖学金推荐小组提交申请(附件2、附件3)。
2、各班级奖学金推荐小组汇总申报材料后,进行信息核实、资格审查,确定最终班级两个奖项推荐名单,并根据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对推荐人选进行排序,将相关材料(汇总的附件2、附件3)提交至学院,其中纸质版推荐表须班级奖学金推荐小组签字。
四、材料提交时间
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推荐截止时间为:9月29日(周四)下午15:00。
纸质版材料:提交附件2、附件3,以班级为单位于9月29日(周四)下午15:00前交至东区理学院415或西区理学楼154,须班级奖学金推荐小组签字。
电子版材料:提交附件2、附件3,以班级为单位于9月29日(周四)下午15:00前发送至lxystu@163.com,邮件主题为“XX班国家奖学金推荐”、“XX班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
五、注意事项
1、根据学校文件,转专业(指学籍异动)学生参评奖学金的一般处理办法为:如果学生转入新专业不足一个学期,应在原专业参评奖学金;如学生转入新专业时间超过一个学期,则在当前专业参评;2022年9月降级转专业的学生,不参评奖学金。
2、奖学金评选遵循“自愿申报”原则,所有奖学金都须申报,评选工作将在学生个人申报及班级推荐的基础上开展。
3、奖学金兼得条件:
政府拨款类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可以和社会捐赠类奖学金以及学校出资类奖学金兼得,社会捐赠类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后续将发布社会捐赠类奖学金以及学校出资类奖学金申报公告。
奖学金评选全过程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如对评选政策不清楚、或对评选过程和结果有异议,可随时向班级奖学金推荐小组、分团委反映情况。
欢迎广大师生予以监督!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各班班主任、班级奖学金推荐小组
2、分团委: 62737209;62737302;邮箱:lxystu@163.com
理学院奖学金评选领导小组
2022年9月27日
附件1:突出表现学生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具体标准.docx
附件2:XXX班国家奖学金(奖优类)申报推荐表.xls
附件3:XX班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困类)申报推荐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