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位老师:
为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教职工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工作表现,正确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不断提高政治水平和业务素质,提升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的整体水平,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增强教职工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按照《中国农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2017年修订)》相关要求,现将2021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理学院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李洪栋、王鹏
成员:杜凤沛、古丽、戚成庭、侯松波
职责:具体负责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理学院教师工作量核定小组
组长:李洪栋、王鹏
成员:杜凤沛、古丽、戚成庭、侯松波、孙薇、宋慧芳、王玉红、任雪静、庞慧慧、王学进、秦太验、刘尚钟、郭红超、徐义田、杨建平、陈奎孚、王敏、马晓东
职责:具体负责本单位教师工作量的核定工作。
二、考核对象
我院在职在岗的固定事业编制人员,其中副处级(含)以上干部的年度考核由党委组织部另行通知。
三、年度考核要求
1.为强化教师岗位职责意识,根据《中国农业大学教师岗位基本职责暂行规定》,落实好教师承担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的两大基本职能,鼓励教师参与社会服务,激发教师队伍活力,2021年对全校专任教师继续开展工作量考核,具体按照《2021年专任教师工作量考核说明》(附件1)组织开展。
2.为强化管理岗位职责意识,体现管理服务职能,全面了解和评估管理水平和服务实效,注重师生满意度评价,2021年学校继续对管理人员开展满意度测评,具体按照《2021年管理人员满意度测评工作说明》(附件2)组织开展。
3. 加强教职工理论学习考核,引导教职工积极参加校院两级理论学习与实践活动,重点考核建党100周年党史学习、双周三学习情况,并按照学校《中国农业大学加强无烟学校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考核教职工营造健康文明育人环境职责的落实情况。
4.为更好发挥年度考核指挥棒作用,将专任教师工作量完成度在本单位全体教师或同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的前20%、管理人员满意度测评在300分及以上,作为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档次评定的重要参考和主要依据。将工作量考核未达标(工作量完成度不足1)、未完成教师基本岗位职责和未经学校批准同意的在外兼职兼薪情况,作为年度考核不合格档次评定的重要参考和主要依据。未完成教师基本岗位职责的教师,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5.进一步强化岗位责任意识,对于超额完成工作量、特别突出的教师,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专任教师工作量考核完成度与岗位津贴待遇挂钩。教师工作量按照正高、副高、中级及以下三类进行排名,设置勤奋敬业奖,表彰奖励工作量排名前100名的优秀教师。对于已经实行“年薪制”管理的教师,进行表彰,不再给予奖励。
按照奖勤罚懒的基本原则,对于工作量未达标,未完成教师基本岗位职责的专任教师,学院(部)须逐一出具情况说明,详细说明原因,提出改善和提升工作的计划,或提出转岗方案。对工作量完成度不足0.5和不足1的教师,学校将按不同比例扣减岗位津贴(不含新入职人员)。连续三年工作量完成度不足1的专任教师,建议转岗。
6.2021年度考核通过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考核系统”)实施。
四、年度考核程序
1. 12月2日-12月14日:发布通知、工作部署、数据对接
学校发布年度考核通知,部署年度考核工作。
学院(部)制定专任教师其他工作量的补充细则(附件4)。人事处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工作量基础数据对接。
2.12月15日-12月17日:系统开放展示,专任教师登录年度考核系统查看部门已置入的工作量。
3.12月18日-12月28日:教职工填写考核表。
(1)教职工通过校内平台登录“考核系统”,根据所聘主岗位类型,填写相应考核表。其中:党政管理人员填写《党政管理人员年度考核表》,学院专任教师填写《专任教师年度考核表》,实验技术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均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工勤人员填写《职工年度考核表》,每位教职工只填写一种考核表,确认无误后提交单位审核。
未参加考核的人员由所在学院在“考核系统”中填写《未参加年度考核人员登记表》。
12月28日前,学院(部)进行教师工作量核定,导出《专任教师工作量考核汇总表》报人事处进行校内网集中展示,有关要求见《2021年专任教师工作量考核说明》(附件1)。
4.1月6日前:各系评定、统一提交材料。
(1)各系在个人述职、民主评议基础上,以被考核人的师德表现、专任教师岗位职责工作量考核情况,以及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业绩贡献等作为基本依据,对被考核者提出考核档次意见,并于1月4日上午11:00前,将系内公示无异议的年度考核结果以年度考核小结(电子版)形式发送至lxyxqb@cau.edu.cn。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4个档次,其中优秀档次的人数不超过本系参加考核人数的15%。
(2)各系通知被考核人于1月5日当天登录年度考核系统查看、确认考核结果,并打印《年度考核表》纸质版(注意: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且有本人签字)。
(3)各系务必于1月6日11:00前将本系教师的《年度考核表》纸质版交到西区院办,并将本系教师《年度考核表》的电子版集齐统一发送至lxyxqb@cau.edu.cn。
五、有关说明
1.考核范围、考核标准、考核程序按照《中国农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中农大人字〔2017〕27号)及相关通知执行。
2.全体教职工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单位正职负责人除外)。
3.合同聘用制人员由所在单位按照签订的劳动合同自行安排考核。校聘A岗人员、在站博士后参照事业编制人员考核流程,登录“考核系统”完成考核,考核结果分别报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备案。
4.凡未按时参加当年年度考核人员,所在单位不得再为其补报考核结果或补填年度考核表。
5.下列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1)非公派,但经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国内或国外脱产学习、进修,本年度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人员。
(2)当年事假累计满三个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六个月的人员。
(3)提前离岗人员、待聘人员及考核时已经退休人员。
6. 2019年12月31日及之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目前执行学校延迟退休政策的教师,须同时进行延迟退休专项评估,填报专项评估表(附件3),专项评估表在2021年1月7日前随单位考核材料同时报送至人事处。延迟退休期间,年度考核结果应为“合格”及以上;因各种原因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人事处在收到相关正式文件次月办理其退休手续。
7.各位老师须在规定时间前完成年度考核工作并上报相关材料,过期后“考核系统”将自动关闭。
8.考核咨询
(1)教职工年度考核
联系人:迪 娜 电话:62736881 地点:东区主楼226
(2)专任教师工作量考核
联系人:刘晓航 电话:62736985 地点:东区主楼233
(3)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62732779 地点:新理学楼151
理学院
2021年12月10日
附件:
附件1:2021年专任教师工作量考核说明.doc
附件2:2021年管理人员满意度测评工作说明.doc
附件3:延迟退休专项评估审批表.doc
附件4:学院专任教师2021年度其他工作量补充细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