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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中国农业大学“五四青年标兵”和 “五四青年标兵集体”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31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理学院

各位老师、同学:

接校团委通知(点击查看),现组织开展“五四青年标兵”和“五四青年标兵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全校最终评选10人,我院可推荐“五四青年标兵”1人

全校最终评选10个,推荐“五四青年标兵集体”1个

同时学院可推荐不多于1名青年老师(不占用上述推荐名额)

二、评选范围、评选条件

1、“五四青年标兵”:凡我校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以及学校青年教师均可参加评选;

2、“五四青年标兵集体”:凡由我校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学校青年教师等组成的集体(3人以上)均可参加评选,集体中 35 周岁及以下青年数应占总人数的 80% 以上。

三、评选条件

(一)“五四青年标兵”

“五四青年标兵”评选的基本要求为: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浓厚的家国情怀和“知农爱农、强农兴农”的责任担当。

2.道德品行优秀。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倡导良好社会风尚,遵纪守法,品德高尚,无违纪违规行为,积极弘扬青春正能量,能够发挥良好的校园影响力,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3.模范作用突出。勤于学习,善于创新,积极投身“三农”领域建设、在本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学生无课程不及格现象,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前40%以内;个人获得过校级以上奖项或荣誉;敢于担当作为,助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斗争,在志愿服务、社区(村)报、科研攻关、群防群控、岗位履职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表现突出。

4.已经获得学校“五四青年标兵”称号的青年不再参评。

“五四青年标兵”是农大优秀青年的代表,应突出体现以下几个方面的特质:

1.具有坚定高尚的意志品质和自信自强的精神风貌

传承农大品格,敢于担当、勇于奋斗,求真务实、严谨自律,积极乐观、自立自强,直面逆境、迎难而上,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团结青年、乐于助人,爱岗敬业,引领风尚,在青年中获得高度赞誉。

2.具有追求卓越的创新精神和扎根大地的三农情怀

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与实践技能、良好的科研学术能力,在本学科领域内取得突出成绩;以服务国家农业科技需求和国际学术前沿为导向,发表高水平、高质量,有创新价值,体现服务贡献的学术成果;服务三农,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传承创新,在科技项目、科研攻关或发明突破中做出突出贡献等。

3.具有躬身实践的价值取向的和志愿服务的奉献精神

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公民意识与奉献精神,扎根一线,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思想政治教育、学生工作、社会服务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本领域积极创新创业创优,取得突出成效;关注国计民生,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乡村振兴中发挥生力军作用。

4. 具有向上向善的文化素养与健康过硬的身心素质

弘扬农大文化、传承农大精神,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劳动观念,拥有强健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在校内外重大文体活动中表现突出,为国家或学校赢得声誉,热爱支持群众性文体活动,积极宣传推广健康文化,为校园文化的繁荣作出贡献。

(二)“五四青年标兵集体”

“五四青年标兵集体”评选的基本要求为:

1.政治能力好。组织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努力加强青年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积极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青年坚定“四个自信”,涵养“三农”情怀。

2.组织建设好。认真担负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集体负责人政治素养良好、工作能力突出,能够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在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集体成员成绩优秀、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团结友爱、奋发向上,无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3.作用发挥好。思想引领作用突出,引导集体成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各类学术、实践活动,在活跃校园文化、助力青年成长成才、服务学校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在服务国家重要战略、投身“三农”领域建设、参与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在本领域内取得突出业绩,为国家或学校赢得声誉,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积极组织动员青年在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中勇于担当作为,发挥突出作用;在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可度和良好的影响力;集体曾获校级以上奖项或荣誉。

4.上一年度获得学校“五四标兵集体”称号的集体本年度不再参评。

“五四青年标兵集体”参评集体类型可以为党支部、团支部、班级,包含功能性党支部、团支部;学术团队、志愿团体、社会实践小队、双创团队、文体类团队或有突出表现的其他类型集体。

四、学院评审推荐小组

组  长:周志强  王 鹏

副组长:杜凤沛、古 丽、侯松波

成  员:戚成庭、刘丰茂、陈奎孚、王 敏、马晓东、庞慧慧、

常 正、杨建平、王学进

五、评选程序

1、自荐

参评个人和集体填写所申报类别的《申请表》(见附件1、2),附件3、4。另附事迹材料一份(2000字以内,要求文字精炼,突出事迹特点和亮点),同时准备用于宣传的相关资料,并于4月6日中午12:00前向学院提交上述电子版材料(材料要求见附件5)。

注:参评“标兵集体”的校级组织,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校团委,文体类团队将相关材料提交至体育与艺术教学部。

本科生申请须经过班主任推荐,研究生申请须经过导师推荐,青年教师申请须经所在教工党支部推荐。

参评人或集体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参评材料不真实,将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并取消本年度校级所有评奖评优资格。

2、学院资格审查与初评

在分党委的领导下,对本院的报名个人和集体进行资格审核和初评,由学院评审推荐小组确定推荐个人和集体各1名(个),同时可推荐不多于1名青年教师(不占用学院指标),将资格审核及初评结果、推荐候选个人和集体的事迹材料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3、学校终评

复评。(4月14日-4月17日)

提交名单公示及事迹展实。(4月18日-4月21日)

终选。(4月22日-4月26日)

公示。(4月27日-4月29日)

宣传表彰宣讲。(4月-5月)

六、申报材料提交

截至时间:4月6日(周一)中午12:00前

提交方式:参评个人和集体填写所申报类别的《申请表》(见附件1、2),附件3、4。另附事迹材料一份(2000字以内,要求文字精炼,突出事迹特点和亮点),同时准备用于宣传的相关资料(见附件5),所需提交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lxystu@163.com。

联系人:张玲

联系方式:13811197999

 

理学院分团委

2020年3月31日


附件1“五四青年标兵”申请表.docx

附件2“五四青年标兵集体”申请表.docx

附件3“五四青年标兵”单位推荐表.xlsx

附件4“五四青年标兵集体”单位推荐表.xlsx

附件5“五四青年标兵”候选人和“五四青年标兵集体”候选集体报名材料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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