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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关于评选2021届春季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22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理学院

各位研究生毕业生:

接学校通知,为鼓励我校研究生积极进取,引导毕业研究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根据北京市教委、团市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意见》(京教学〔2012〕1号)精神,现开展我院2021届春季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院正式在籍的2020年11月、2021年1月毕业的应届研究生。其中留学生、港澳台生、委培生、单位定向生不在评选优秀毕业生范围,地区定向生,以及国防、医药卫生系统、教育系统等定向生可参评。

二、评选名额

我院春季校级优秀研究生毕业生名额为1人(其中1人可推荐为市级优秀毕业生)

三、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

3.学习认真刻苦,各门课程成绩优良,取得一定的科研创新成果;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学校、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5.研究生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含)以上奖学金或“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优秀党员”等荣誉称号者,可优先推荐评选;

6.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7.疫情期间积极参与防控工作和志愿服务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8.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毕业生,不得参加评选。

四、理学院优秀研究生毕业生评审委员会

组  长:杜凤沛

副组长:古  丽

成  员:刘尚钟、郭红超、王明安、庞慧慧、徐义田、王学进、秦太验、王玉红、

宋慧芳、张  玲、曹国良、李  想

五、评选程序

1、学生申报。符合条件的毕业研究生提出申请,填写并向学院提交《中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申报表》(附件1)、《中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毕业生汇总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

2、学院评审。学院优秀研究生毕业生评审委员会审核参评研究生资格,由评定小组讨论确定校级、市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

3、公示。公示后上报学校。

六、评选要求

1.优秀毕业生的推荐和评选要考察毕业研究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尤其要重点考察毕业研究生在择业、就业和毕业(学位)论文准备过程中的表现。

2.获得“优秀毕业生”称号的研究生若毕业(学位)论文未达到学校要求,或在毕业前有违法违纪行为、弄虚作假行为等,将被取消“优秀毕业生”称号。

七、材料提交要求

有意向申报的同学请填写《中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申报表》(附件1)、《中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毕业生汇总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于12月23日(周三)上午9:00-12:00提交至西区理学楼154或东区理学院415

同时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于12月23日(周三)上午12:00前打包发送至lxystu@163.com,文件及邮件以“姓名+优秀研究生毕业生”命名。

 

 

理学院

2020年12月22日

附件1:中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申报表.docx

附件2:中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毕业生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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