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毕业生:
接学校通知,为鼓励我校研究生积极进取,引导毕业研究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根据北京市教委、团市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意见》(京教学〔2012〕1号)精神,现开展我院2021届春季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院正式在籍的2020年11月、2021年1月毕业的应届研究生。其中留学生、港澳台生、委培生、单位定向生不在评选优秀毕业生范围,地区定向生,以及国防、医药卫生系统、教育系统等定向生可参评。
二、评选名额
我院春季校级优秀研究生毕业生名额为1人(其中1人可推荐为市级优秀毕业生)
三、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
3.学习认真刻苦,各门课程成绩优良,取得一定的科研创新成果;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学校、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5.研究生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含)以上奖学金或“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优秀党员”等荣誉称号者,可优先推荐评选;
6.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7.疫情期间积极参与防控工作和志愿服务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8.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毕业生,不得参加评选。
四、理学院优秀研究生毕业生评审委员会
组 长:杜凤沛
副组长:古 丽
成 员:刘尚钟、郭红超、王明安、庞慧慧、徐义田、王学进、秦太验、王玉红、
宋慧芳、张 玲、曹国良、李 想
五、评选程序
1、学生申报。符合条件的毕业研究生提出申请,填写并向学院提交《中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申报表》(附件1)、《中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毕业生汇总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
2、学院评审。学院优秀研究生毕业生评审委员会审核参评研究生资格,由评定小组讨论确定校级、市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
3、公示。公示后上报学校。
六、评选要求
1.优秀毕业生的推荐和评选要考察毕业研究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尤其要重点考察毕业研究生在择业、就业和毕业(学位)论文准备过程中的表现。
2.获得“优秀毕业生”称号的研究生若毕业(学位)论文未达到学校要求,或在毕业前有违法违纪行为、弄虚作假行为等,将被取消“优秀毕业生”称号。
七、材料提交要求
有意向申报的同学请填写《中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申报表》(附件1)、《中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毕业生汇总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于12月23日(周三)上午9:00-12:00提交至西区理学楼154或东区理学院415。
同时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于12月23日(周三)上午12:00前打包发送至lxystu@163.com,文件及邮件以“姓名+优秀研究生毕业生”命名。
理学院
2020年12月22日
附件1:中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申报表.docx
附件2:中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毕业生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