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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13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理学院

各本科生、预科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理学院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具体程序及要求如下:

一、成立班级、年级“认定评议小组”

详见《关于成立理学院班级、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的通知》,请“认定评议小组”按照《中国农业大学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细则》(附件1),组织落实本班级、年级认定工作。

二、学生本人提交认定申请

1、申请困难认定的学生需登录校内平台“我的空间”(“我的易班”),点开系统直通车进入学工系统(学工信息管理系统),在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后,再打开困难认定申请模块进行网上申请(如果登录不了,可以更换浏览器,如360、火狐、IE等试试)。同时需登录http://zzfx.cau.edu.cn/bixs/accept.jsp,填写学生资助分析问卷,帐号、密码与“我的空间”相同。

2、首次申请认定的学生(2019级新生和新申请参加困难认定的高年级学生)在线详细填写困难学生认定相关内容,然后打印系统生成的《中国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认定申请表》),并向所在班级提交《认定申请表》和《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表》(附件3)

3、《认定申请表》中涉及的家庭情况信息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重大疾病以及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事项,需在系统里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和《认定申请表》一起提交班级。

4、再次申请认定的同学如家庭未发生较大变化,填写打印并向所在班级提交《认定申请表》。如家庭发生较大变化,只需提交上传有变化事项的证明材料即可,材料时间限2018年9月初至2019年8月底内。需要注意的是,再次申请认定的同学也需登录上述网址填写学生资助分析问卷。

注:今年学校继续开通直通车申请,如个别同学家里有特殊情况,不便参加班级民主评议,为保护同学隐私,学校继续启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直通车”渠道,具体安排如下:

1.申请条件。涉及学生个人特殊的家庭隐私,不便他人知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认定程序。此类学生在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直接跳过班级评议程序,申请学生与年级辅导员、班主任进行联系并说明情况,年级辅导员、班主任根据其家庭经济情况,综合考虑全年级学生的基本状况,确定困难程度,参加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审。

信息填写要求:

1、9月13日-9月16日完成网上申请。9月16日,将附件2、3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班级认定评议小组。

2、申请同学在网上完善本人基本信息时需保存并提交。注意:信息保存后可以更改,但提交后则不能更改,所以在提交前务必确认信息填写无误。

3、认定工作依托信息系统完成,申请学生需在申请认定前主动完善、更新本人基本信息,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务必如实填写家庭地址及联系方式、个人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

4、申请认定的学生应按《认定申请表》填写说明如实详细说明家庭情况及相关经济状况,严禁弄虚作假。

三、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进行评议、排序

各班要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按照《中国农业大学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细则》(附件1)结合学生日常行为进行综合评议,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格,确定困难等级,按困难程度进行排序,并填写《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表》(附件3)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附件4)。

附件3和附件4须班级评议小组全体成员(包括班主任、班级辅导员(大一))签字后上交年级辅导员,班级评议小组需要将评定结果以适当方式在班级内公布。

四、各班上报评议认定材料

纸质版材料:附件2、附件3、附件4(包括每个新申请学生的附件2、附件3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再次申请认定的学生如家庭未发生较大变化只需提交附件2、附件3;附件3、附件4由班级评议小组填写并审核、签字)。

电子版材料:将《附件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命名为“XX班+困难认定汇总情况”于9月18日(周三)中午12:00前发送至lxystu@163.com。

所有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于9月18日(周三)下午14:00-17:00交至理学楼154或理院415。

五、各年级“认定评议小组”对班级认定结果进行审核

六、学院审核、公示

学院审核各年级认定结果,填写认定意见,并以适当的方式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备案。

七、认定过程相关要求及说明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对学生实施资助的主要依据,也是学生关注的焦点,务必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请同学们遵照工作规程参与认定,按照所在学院的具体安排配合完成工作。

2.结合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我校实际情况,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定为:学生可以支配的月均基本生活费用不足1100元。

3.在认定工作过程中,应注意信息保密和隐私保护。评定时,禁止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公示评定结果名单时,公示内容不能涉及学生个人及家庭的隐私。

4.参与认定应讲诚信,申报学生应如实详细填写和说明家庭情况及经济状况,严禁弄虚作假。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学院。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将与个性化资助工作结合开展,班主任、班级辅导员将要对申请认定的学生开展面对面、一对一的深度辅导,请申报学生主动向辅导员阐明自己的发展目标及规划、面临的困境以及帮扶需求,以便学院制定个性化资助方案。

6.学校将通过谈话、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不定期地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复核,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将按学校纪律处分办法相关条款严肃处理。

7.请广大同学积极关注和监督认定工作,发现问题可积极提出意见建议,发现不良现象可予以举报。

 

如有疑问,请联系:62737302、62737209  lxystu@163.com

 

理学院

2019年9月13日


附件1:中国农业大学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细则.doc

附件2:中国农业大学家庭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x

附件3: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表.xls

附件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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