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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一届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创新设计竞赛”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07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理学院

根据《关于举办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创新设计竞赛的通知》和《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创新设计竞赛章程》等文件精神,2019年 10月11日-13日在南京大学仙林校区举办首届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创新设计竞赛。竞赛由教学部高等院校化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高等院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协办,南京大学承办 现将竞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竞赛内容、竞赛方式等参赛要求

1. 竞赛内容

参赛项目应符合本科生实验教学或者科普宣传要求。竞赛内容分为以下三类:

(1)新创实验设计

是指把反映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的科研成果设计为适合本科生实验教学的基础实验、综合实验。所提交的新创实验要经过反复验证,确保可重复,时长适宜教学(基础实验小于8小时,综合实验小于24小时)。

(2)已有实验创新设计

是指改革现有教学实验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或者教学手段,对已有实验重新进行有创意的设计,使之更贴合现代化学学科发展,更有利于学生创新思维和科研能力的培养。

(3)科普实验设计

科普实验要求内容反映化学之趣、化学之美、化学对社会发展的贡献等。提交的作品需符合安全、绿色、趣味、易操作的要求,便于公众操作并能给公众留下深刻印象,有助于公众了解和正确认识化学,激发青少年学习化学的兴趣和热情。

2. 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是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各年级在校本科生。各参赛高校以队为单位组织选手参赛,每个参赛队由3名选手组成,设队长一名,指导教师1-2名。

3. 竞赛方式和组织

参赛队伍数量90支,每个学校推荐1支队伍参赛。

本项竞赛为团体赛,由参赛团队以汇报作品和答辩方式进行比赛。比赛成绩由参赛作品成绩(60%)和现场答辩成绩(40%)之和组成。

二、竞赛安排

1.8月20日前完成参赛报名和实验作品提交,实验作品包括实验报告(模板见附件)和不多于8分钟的实验视频(体现主要实验流程要点)。各参赛队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 9月10日前主办方完成参赛作品的合格性审核,并公布获得比赛资格的参赛作品。对不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将取消比赛资格。

3. 10月11-13日,举行比赛。根据作品成绩和答辩成绩综合排序确定获奖名单并公示1周。

4. 会务安排以及对作品提交的具体要求等在随后的第二轮通知中公布。

三、奖项设置

竞赛设团队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特等奖比例为10%,一等奖为20%,二等奖为40%。由教育部高等学校化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高等学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颁发获奖证书,同时为获得特等奖的参赛队伍颁发奖杯。

  1. 报名事项

        2019年8月20日前将实验报告+视频材料发送到邮箱:hynie@cau.edu.cn.邮件名称:第一届全国竞赛+指导教师。

        联系人:聂老师

        联系电话:62730443

          

     

     

    中国农业大学化学实验教学中心

        2019年5月


附件:实验报告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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