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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爱+行动”公益实践项目的通知(专项招募有调整)

发布日期:2019-05-06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理学院

“爱+行动”公益实践项目是我校资助育人品牌项目,旨在鼓励和引导在校本科生积极参与公益实践,锤炼品格、增长才干,传递关爱、服务社会,以培养感恩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根据工作安排,党委学生工作部现在启动2019年度“爱+行动”公益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爱+行动”公益实践项目依照《2019年“爱+行动”公益实践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执行。

二、立项组队申报分为自由组队和专项招募两种方式。

1.自由组队,由学生自愿组合团队并完成项目策划,学生团队填写《2019年“爱+行动”公益实践项目申请表》(附件2)。

2.专项招募,以个人报名为主,面向有意愿参加但未能落实项目团队的学生,且报名的学生必须具备完成项目的能力,填写《2019年“爱+行动”公益实践项目报名表》(附件3),并注明是否是第一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团队成员。

专项项目包括:

(1)金龙鱼奖学金爱心实践项目具体实践地点有5个,分别是山东费县益海助学中心、天津蓟县白涧镇二百户益海小学、河北秦皇岛青龙县凤凰山益海学校。每人限报1个。

(2)北京市怀柔区喇叭沟门满族乡中心小学支教项目时间拟定开学后第一个月,分四次赴怀柔区喇叭沟门满族乡中心小学开展公益实践项目。项目主要围绕提高小学生的自信心,激发学习兴趣,帮助寻找更好的学习方式。项目团队队员结合自己的成长经历、成功经验、学习方法等给小学生开展讲座或进行个性辅导。

三、鼓励学生跨专业、跨年级、跨学院组队。项目团队人数一般为5-10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占项目团队人数的50%以上,且完成项目50%以上的工作量。每个团队、每个成员限申报一项。

四、项目实施应强化安全意识并做好安全保障和突发情况防范工作,应充分了解实践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治安、交通、环境等方面风险情况,选择实践时间和地点应避开自然灾害多发时节和区域,实践地点主要以国家级贫困县为主。学生本人自愿参与公益实践项目并应征得监护人同意。

五、每个团队申请立项时须有一名指导老师对项目进行督导,项目申请表应有指导老师签名。

六、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后确定立项项目进行资助,并在项目完成后颁发实践证明。

七、确定立项“爱+行动”公益实践项目的团队,若符合学校团委组织开展的2019年度学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方案的选拔条件,可同时申报学校暑期社会实践项目。

八、报名方式:请申报团队或个人于5月17日(周五)下午5点前将纸质版申请表或报名表交至东区理学院415或西区新理学楼154(自由组队的项目须交到团队第一负责人所在学院学生教育管理科),电子版以“爱+行动+班级+姓名”命名同时发送到lxystu@163.com。

 

联系电话:62737302、62737209

 

 


理学院

2019年5月6日

 

附件1:2019年“爱 行动”公益实践项目实施方案.doc

附件2:2019年“爱 行动”公益实践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3:2019年“爱 行动”公益实践项目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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