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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学】关于2019年度中国农业大学“五四青年标兵”和 “五四青年标兵集体”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22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理学院

各位同学:

接校团委通知(点击查看),现组织开展“五四青年标兵”和“五四青年标兵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全校最终评选10人,我院可推荐“五四青年标兵”1人

全校最终评选10个,推荐“五四青年标兵集体”1个

二、评选范围、评选条件

1、 “五四青年标兵”:凡我校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均可参加评选;

2、“五四青年标兵集体”:凡由我校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等组成的集体(3人以上)均可参加评选,集体中 35 周岁及以下青年数应占总人数的 80% 以上。

三、评选条件

(一)“五四青年标兵”

“五四青年标兵”评选的基本要求为:

1、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无违纪违规行为,积极弘扬青春正能量,具有良好的校园影响力和示范引领作用;

3、勤于学习,善于创新,在本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学生无课程不及格现象,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本年级50%以内;

4、已经获得“五四青年标兵”称号的青年不再参评。

“五四青年标兵”重点评选在以下四个领域表现突出的优秀青年,每一类的具体条件为:

1、精神文明

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满足以下条件中的部分条件:拾金不昧、见义勇为、帮助弱势群体并在青年中获得高度赞誉;能够直面逆境、不畏艰辛,身残志坚、积极乐观,自立自强;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团结青年,乐于奉献,引领风尚;

2、学术创新

(1)本科生上一年度综合测评成绩应在班级排名前10%(一年级没有开展测评的同学依据GPA成绩排名),同时积极参加国家或北京市大学生创新项目、URP等科技创新项目,并发表高水平科研文章或获得市级(含)以上科技成果奖励;

(2)研究生具有良好的科研学术能力,在本学科领域内取得突出成绩,如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SCI、SSCI、EI、CSSCI收录论文两篇及以上,或者在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中,以第一作者(除导师外)身份在学科类别影响因子前五位杂志上发表论文三篇(含)以上;参加科技项目并获得省部级(含)以上奖励;取得重大发明突破等。

3、躬身实践

积极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满足以下条件中的部分条件:在思想政治教育或学生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获得中国农业大学“社会工作一等奖学金”或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关注国计民生、服务党和国家发展战略并做出积极贡献;积极投身大众创新、万众创业,在创业项目中取得突出业绩,或在省部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个人。

4、文化与体育

在校内外重大文体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得国家级文化体育比赛二等奖及以上或获得省部级同类比赛一等奖及以上,为国家或学校赢得声誉,热爱支持群众性文体活动,积极宣传推广健康文化,为校园文化的繁荣作出贡献。

除上述四个领域外,在其他领域有突出表现或综合表现优异者亦可参与本次评选。

 

(二)“五四青年标兵集体”

“五四青年标兵集体”评选的基本要求为: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团结友爱,奋发向上,集体成员学习优秀、品德高尚、作风正派,无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3、在服务国家重要战略、学校发展稳定、繁荣校园文化、青年成长成才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事迹突出、典型示范作用强。

“五四青年标兵集体”重点评选在以下两个领域表现突出的优秀青年集体,每一类的具体条件为:

1、党团班建设

注重理论学习和实践,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思想引领作用突出;组织建设规范、管理服务有序,工作求真务实、活动形式多样、内容充实;曾获校级以上荣誉,在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可度和良好的影响力。包括党支部、团支部、班级,包含功能性党支部、团支部。

2、实践育人

积极开展实践类活动,为活跃校园文化、助力青年成长成才、服务学校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在服务党和国家战略、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曾获校级以上荣誉,在本领域内取得突出业绩,为国家或学校赢得声誉,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包括学术团队、志愿团体、社会实践小队、双创团队、文体类团队或有突出表现的其他类型集体。 

四、学院评审小组

组  长:周志强

副组长:何志巍、王  鹏、古丽

成  员:杜凤沛、戚成庭、陈奎孚、侯松波、

        张建军、马晓东、常正、杨建平、王学进 

五、评选程序

1、自荐

参评个人和集体填写所申报类别的《申请表》(见附件1、2),附件3、4。另附事迹材料一份(2000字以内,要求文字精炼,突出事迹特点和亮点),同时准备用于宣传的相关资料(见附件5),并于3月28日中午12:00前向学院提交申请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

注:参评“标兵集体”的校级组织,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校团委,文体类团队将相关材料提交至体育与艺术教学部。

本科生申请须经过班主任推荐,研究生申请须经过导师同意。

参评人或集体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参评材料不真实,将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并取消本年度校级所有评奖评优资格。

2、学院初评推荐

在分党委的领导下,对本院的报名个人和集体进行资格审核,由学院评审小组确定推荐个人和集体各1名(个),4月10日中午12点前报校团委。

3、学校终评

候选人资格审核结果公示。(4月11日-4月15日)

网络评选及事迹展示。(4月16日-4月23日)

终选。(4月26日-4月28日)

公示。(4月29日-5月1日)

宣传表彰宣讲。(5月)

六、申报材料提交

截至时间:3月28日(周四)中午12:00前

提交方式:参评个人和集体填写所申报类别的《申请表》(见附件1、2),附件3、4。另附事迹材料一份(2000字以内,要求文字精炼,突出事迹特点和亮点),同时准备用于宣传的相关资料(见附件5),提交申请表、事迹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申请表的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同提交)。电子版发送至lxystu@163.com,纸质版交至理学楼154或理学院415。

理学院

2019年3月22日


附件1 “五四青年标兵”申请表.docx

附件2 “五四青年标兵集体”申请表.docx

附件3 “五四青年标兵”学院汇总表.xlsx

附件4 “五四青年标兵集体”汇总表.xlsx

附件5 “五四青年标兵”候选人和“五四青年标兵集体”候选集体报名材料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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