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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理学院2019年度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11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理学院

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积极引导我院教师自觉践行新时代“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的时代要求,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及《理学院师德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要求,现将2019年度师德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师德考核的组织领导

1. 学院成立师德建设委员会,由书记任主任,院长、副书记任副主任,党政班子、各党支部书记、各系主任及工会主席为委员,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师德考核工作,确定考核初步意见和考核档次。

2. 各党支部在师德建设委员会指导下负责师德考核工作的具体落实,出具建议考核意见和考核档次。

二、 考核对象

我院教职工(在编(含A岗),博士后,2+2辅导员、C岗等非事业编制人员)。

三、 考核内容和等级

1. 考核以《中国农业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19年修订)》为基本依据,内容包括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坚持言行雅正、遵守学术规范、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积极奉献社会等十个方面。

2. 师德年度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

3. 优秀档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参加年度师德考核人员总数的20%,人数较少的单位优秀比例的基数按照年度累计方法计算。

4. 师德年度考核优秀是教职工年度考核优秀的必备条件之一。师德年度考核基本合格的教师,教职工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师德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教职工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四、 考核程序

1. 准备阶段(2019年12月19日前)

各党支部应按照《理学院师德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结合支部实际制定师德考核具体方式,经院党委审议通过后执行。

2. 实施阶段(2019年12月20日——2019年12月30日)

(1)各支部认真组织开展师德评议。师德评议一般采取个人自评、同事互评、学生测评和综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师德评议应按照《中国农业大学师德考核评议表》(附件1)有关项目逐项进行评议。

(2)各党支部填写《师德考核结果备案表》(附件2)及《师德考核工作总结》(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lxydw@cau.edu.cn。

(3)师德建设委员会确定师德考核初步意见和考核档次,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党委会审议并报学校审核、公示、审定。

五、 有关要求和说明

1. 党支部牵头组织支部所在系、教研组、办公室等单位所有老师(在编(含A岗),博士后,2+2、C岗等非事业编制人员)的师德考核。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年度考核的一部分,考核结果须填入本人年度考核表。具体填写要求按照学校《关于2019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2. 各支部应将师德考核结果及时通知被考核人。

3. 《师德考核结果备案表》(附件2)按照事业编制人员(含校聘合同聘用制A岗人员)、博士后人员和非事业编制人员三类分别填写。

4. 教师对初步师德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根据规定向学院师德建设委员会书面申请复核。

5. 师德考核工作咨询和违规情况举报请联系学院党委或学校教师工作部。

学院党委联系方式:62737603,lxydw@cau.edu.cn

教师工作部联系方式:62737227 ,jsgzb@cau.edu.cn

 

附件1 《中国农业大学师德考核评议表》

附件2 《师德考核结果备案表》

附件3 《师德考核工作总结》

附件4《理学院师德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

 

 

理学院党委

2019年12月10日


理学院师德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pdf

附件1 《中国农业大学师德考核评议表》.docx

附件2 《师德考核结果备案表》.docx

附件3 《师德考核工作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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