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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党委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期末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08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理学院

各党支部:

根据《中共中国农业大学委员会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中农大党发〔2019〕3号)有关要求,理学院2018年秋季学期党员期末集中组织生活以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主要内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2018 年度组织生活会主题为“新时代、新使命、新作为”。党支部要把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标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对标合格党员标准,结合新时代、新使命、新作为对党员的要求,深入查找政治、思想、纪律、作风、发挥作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广大师生党员进一步强化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具体步骤

(一)突出重点组织学习

党支部要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组织党员学习领会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掌握《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等关于高校党建工作新要求,学习掌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通过深化学习,准确把握党中央要求,准确把握党章等规定,把党支部职责任务搞清楚,把合格党员标准搞清楚,打牢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思想基础。对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灵活方式,及时向他们提供学习材料,传达党组织相关要求。

(二)普遍开展谈心谈话

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普遍进行一次谈心谈话,谈心谈话要诚恳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注意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同时,党支部书记要带头广泛听取师生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

(三)联系实际查摆问题

党支部委员会要着重从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贯彻落实分党委工作部署、定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落实党支部“七个有力”、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查摆存在的问题。

党员要着重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和履职践诺、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遵规守纪等方面,查找差距和不足;对照党章要求,检查是否按时参加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等。

(四)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

党支部根据党员人数等实际情况,以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一般以党员大会形式进行,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也可以党小组会形式开展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

1.组织生活会议程包括:(1)党支部书记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2)支委会成员检查履行职责情况,党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说明征求意见和查摆问题情况;(3)全体党员对支委会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4)党员进行自我批评、开展互相批评;(5)集体研究提出支部整改措施,党员个人作出整改承诺。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直接点问题、摆表现,不说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

2.民主评议党员议程包括:(1)党员个人根据查摆的问题进行自评;(2)党支部成员之间进行互评;(3)全体党员填写《党员民主测评表》。

(五)作出组织评定,抓实问题整改

党支部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给每名党员评定等次并填写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评定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评为优秀的比例不超过三分之一。评定等级要向本人反馈。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扶;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按程序作出组织处置。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党员,不评定为优秀;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党员,处分期内不评定等级。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级。

根据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整改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要对照问题去,落在具体实事上,实打实、可操作,定一条、做一条、兑现一条,不放空炮,不搞大而全。

三、时间安排

2019 年 1 月 8 日至 2019 年 3 月 8 日

四、工作要求

分党委委员加强对所联系支部的领导和指导,帮助党支部采取简便灵活方式进行。

各党支部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坚决杜绝网上购买查摆问题材料等行为,不得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

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019 年 3 月 8日前,各支部将支委会查摆的问题、整改措施以及民主评议党员结果(附件2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附件3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三份材料报送学院党委(电子版发至lxydjyx@sina.com);若有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取得成效等方面的新闻、信息,请及时发至guli@cau.edu.cn;

附件1:党员民主评议测评表(党支部留存).xlsx

附件2: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需上报).xlsx

附件3: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需上报).xlsx


理学院党委

2019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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