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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优入党】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18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理学院

各团支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光荣职责,是培养造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推优工作现已启动,为进一步规范各支部工作,根据《共青团中国农业大学理学院委员会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实施办法》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要求,现就具体工作说明如下:

一、推荐对象条件

1、团籍隶属中国农业大学的共青团员,已主动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2、政治立场坚定,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遵规守纪等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推优”对象应具备以下素质:

①政治素质。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愿递交入党申请书,入党动机端正。

②专业素质。学习态度端正,学习作风优良;推荐对象在推优的前一学期无不及格科目。

③综合素质。心理健康、乐观向上,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热心为集体服务,关心帮助他人,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能够起到一定的模范带头作用。

3、在校期间应遵守校规校纪,未受过违纪处分和其他处分。

二、推优程序及要求

1、团支部委员依照推优条件认真核查,确定具备推优资格的人员名单。

2、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团支部推优大会。

会议要求:

(1)会前2天,与所在党支部联系,由党支部指定1-2名党员参加会议。

(2)到会人数应达到本支部2/3以上团员数,方可举行团员“推优”大会,否则不得推优或推优结果无效。

(3)候选人得票数应超过参会人数的1/2,否则推荐无效

会议议程:

(1)满足推优条件的团员依次对自己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遵规守纪等方面的表现进行陈述,不做陈述者视为自愿放弃推优资格。新生年级的班级辅导员需介绍候选人情况。

(2)支部成员对其进行全面考察、民主评议。团支部组织团员填写《XX团支部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测评表》(附件1),得票超过实际到会人数1/2及以上者,方可列为“推优”对象。团支部对评议结果进行汇总(去掉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求平均),得出评议结果(以总分从高到低排序)。

(3)根据评议总表上的排名,确定团支部推优顺序和名单。各支部填写《XX团支部中国农业大学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附件2,一式两份)和《XX团支部推优入党汇总表》(附件3)

3、推优结果上报学院分团委

三、提交材料

1、《XX团支部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测评表》(附件1),只需纸质版。

2、《XX团支部中国农业大学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附件2),只需纸质版,一式两份。

3、《XX团支部推优入党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及电子版。

电子版:9月29日(周六)中午12:00前发送至lxystu@163.com,邮件主题为“XX团支部推优”。

纸质版:9月29日(周六)9:00-11:30,交至理学院415或理学楼154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

1、团支部推优结果一年内有效,被推优但未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团员,需重新参与推优。

2、各支部严格按照推优条件,“成熟一个推荐一个,没有优秀的宁可不推”的原则。

3、本次推优结果作为重要党外意见参考,被推优并不代表本学年内一定会确认成为入党积极分子。

4、在“推优”过程中,各团支部要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严禁拉帮结派、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若出现违纪问题,除取消相关人员在校期间的“推优”资格外,对其他人员将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理学院分团委

2018年9月18日

附件1:XX团支部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测评表.docx

附件2:XX团支部中国农业大学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docx

附件3:XX团支部推优入党汇总表.xls

附件4:共青团中国农业大学理学院委员会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实施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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