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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13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理学院

2018-2019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即将启动,本学年为线上线下申请并行,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被我校录取、取得真实有效学籍,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就读本科学生、全日制研究生;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4.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

5.承诺向中国银行及时提供上学期间及毕业以后的有关情况并履行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责任;

6.本学年未办理生源地贷款;

7.未办理过大额信用卡(1万元以上),且信用卡未产生过大额消费(近六个月个人名下所有账户消费月均不超过2000元);

8.未有过贷款逾期行为;未有任何商业贷款。

二、申请材料及要求

(一)批量开卡

因放款与还款需使用中国银行借记卡,经学校与中国银行北京塔院支行商定,将在校内为同学们进行现场开卡。在9月19日-9月21日9:30-16:00,申请学生携带本人身份证与手机至东校区一号公寓三层B308室进行现场开卡。

(二)网上申请

本学年同时需经中国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依照《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申请指南》(附件6)于9月21日12:00前在线上操作提交申请。

(三)材料提交要求

提交时间、地点:

1)电子版材料:将《附件4.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申请信息表》完成后命名为“姓名+校园地助学贷款申请信息表”于9月21日12:00前发送至lxystu@163.com邮箱。

2)纸质版材料:学生按照具体要求准备好申请材料于9月21日8:30-12:30提交至东区理学院415进行初审。

纸质版材料清单及要求:

①学生证复印件一份;预科班同学与学生证丢失的同学,可提交由学院开具的《学籍证明》。

②身份证复印件二份;并手写本人姓名与联系方式

③教育部统一印发的《2018年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

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或家庭户口本复印件一份(包含父母户口页两张)

⑤如申请学生未满18周岁(2000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需提供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未成年人担保责任书》(附件1)。

⑥《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附表》(附件2),可参照《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附表 — 填写样表》(附件3)填写。

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申请信息表》电子版(附件4),发送至学院,学院提交全院申请学生汇总表。

⑧打印并填写《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报送授权书(2015年版)》(附件5),要求必须本人签字。

⑨对于原生源地贷款学生,若想在本年度转为校园地贷款,除上述材料外,还需准备原生源地贷款合同的原件。研究生本科期间有贷款的,需另外提交展期证明调整还款计划证明

⑩研究生申请贷款必须是全日制研究生,但研究生有助学贷款正在还款期的无法新申请校园地贷款。助学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每学年12000元,贷款时长不超过学制。除部分专硕贷款额度可到12000元外,其他研究生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和住宿费申请贷款(住宿费可按照每年1200元申请)。

注:申请学生需按《注意事项》(附件7)要求将所有材料整理齐全,统一放入档案袋(可向各学院负责老师处领取),将材料统一提交至所在学院。

 

 

理学院

2018.9.13

附件1.未成年人贷款担保责任书.doc

附件2.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附表.xlsx

附件3.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附表——填写样表.pdf

附件4.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申请信息表.xls

附件5.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报送授权书(2015年版).pdf

附件6.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申请指南.pdf

附件7.注意事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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