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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工程力学、化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8-09-11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理学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我院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依据教育部以及《中国农业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中农大教字[2014]第13号)精神和中国农业大学教务处《关于制定2019届推荐免试研究生选拔工作方案的通知》[2018]第28号),坚持择优推荐、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颁布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仅适用由我院组织实施的学习优秀型免试推荐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所称应届本科毕业生是指我系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第三条为保证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本院成立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负责本院推免生政策、方案的制定和审核。

第二章遴选条件

第四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生遴选基本条件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行为;

3.前三年级全部成绩平均学分绩点(总GPA)不低于3.0,且原则上须修完前三年级所在专业全部必修课程;

4.前三年级全部成绩平均学分绩点(总GPA)专业排名前50%,综合测评本班级排名前50%;

5.外语成绩达到国家英语四级425分以上(外语语种为日语或俄语者,要求国家四级60分以上);

6.有从事学术研究志向,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发展能力。

7.其它类别推免生条件参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第三章指标分配

第五条名额由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和专业人数比例进行统一分配。

第四章组织实施

第六条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对符合基本条件的普通类推免生,本系从思想道德素质、学业成绩、科研潜质三个方面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1.思想道德素质(满分0.5分)。综合测评中思想行为测评成绩本科前三年级平均成绩×0.003+精神文明奖学金获得次数×0.1+校级通报表扬次数×0.1+院级通报表扬次数×0.05(以通报表扬的文件、公告为准,同一事件以最高级别加分)。

2.学业成绩(满分4分)。按照本科前三年级的平均学分绩点(总GPA)直接统计,时间以学校规定的具体节点为准。

3.创新能力(满分0.5分)。采用综合测评中的学科竞赛、学术科研、社会实践前三年级平均成绩×0.04+0.02(通过英语6级),各学年分值以学院综合测评认定成绩为准。

4.综合成绩=思想品德+学分绩点+创新能力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推免生专业排名顺序。若综合成绩相同,以学业成绩优先进行排序。

工程力学专业对符合基本条件者的普通类推免生,学院从思想道德素质、学业成绩、科研潜质三个方面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1.思想道德素质(10%)。采用综合测评中思想行为测评成绩本科前三年级平均成绩;

2.学业成绩(70%)。按照本科前三年级的平均学分绩点(总GPA)直接统计,时间以学校规定的具体节点为准。

3.创新能力(20%)。通过创新经历考察(10%)和面试考核(10%),其中创新经历采用综合测评中课外活动表现成绩的英语四六级、学科竞赛、学术科研等前三年平均成绩,各学年分值以学院综合测评认定成绩为准;面试重点考核推免生的科研技能、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等。

4.综合成绩=思想品德(百分制)×0.1+学分成绩(百分制)×0.7+创新能力(百分制)×0.2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推免生专业排名顺序。若综合成绩相同,以学业成绩优先进行排序。

化学、应用化学专业对符合基本条件者的普通类推免生,我系从思想道德素质、学业成绩、科研潜质三个方面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1.思想道德素质(10%)。采用综合测评中思想行为测评成绩本科前三年级平均成绩;

2.学业成绩(70%)。按照本科前三年级的平均学分绩点(总GPA)直接统计,时间以学校规定的具体节点为准。

3.创新能力(20%)。通过创新经历考察(15%)和面试考核(5%),其中创新经历采用综合测评中的科技创新、学科竞赛、社会实践等前三年级平均成绩,各学年分值以学院综合测评认定成绩为准;面试重点考核推免生的科研技能、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等。

4.综合成绩=思想品德×0.1+学分成绩×0.7+创新能力×0.2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推免生专业排名顺序。若综合成绩相同,以学业成绩优先进行排序。

 

第七条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对符合基本条件者的特殊学术专长类推免生,学院从思想道德素质、学习能力、科研潜质三个方面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1.思想道德素质(满分2分)。综合测评中思想行为测评成绩本科前三年级平均成绩×0.012+精神文明奖学金获得次数×0.4+校级通报表扬次数×0.4+院级通报表扬次数×0.2(以通报表扬的文件、公告为准,同一事件以最高级别加分)。

2.学习能力(满分4分)。按照本科前三年级的平均学分绩点(总GPA)直接统计,时间以学校规定的具体节点为准。

3.创新能力(满分14分)。通过创新经历(满分12分)和面试考核(满分2分)考察,其中的创新经历评分采用综合测评中的学科竞赛、学术科研、社会实践前三年级平均成绩×0.96+0.48(通过英语6级),各学年分值以学院综合测评认定成绩为准;面试重点考核推免生的科研技能、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等。

4.综合成绩=思想品德+学分绩点+创新能力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推免生专业排名顺序。若综合成绩相同,以学业成绩优先进行排序。

工程力学专业对符合基本条件者的特殊学术专长类推免生,学院从思想道德素质、学习能力、科研潜质三个方面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1.思想道德素质(10%)。采用综合测评中思想行为测评成绩本科前三年级平均成绩;

2.学习能力(20%)。按照本科前三年级的平均学分绩点(总GPA)直接统计,时间以学校规定的具体节点为准。

3.创新能力(70%)。通过创新经历(60%)和面试考核(10%)考察,其中的创新经历重点考核申请人前三年级的科技创新(25分)、学科竞赛(25分)、社会实践(10分)等奖励成果,具体分值测算以理学院综合测评中的标准进行折算;面试重点考核推免生的科研技能、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等。

4.综合成绩=思想品德(百分制)×0.1+学分成绩(百分制)×0.2+创新能力(百分制)×0.7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推免生专业排名顺序。若综合成绩相同,以学业成绩优先进行排序。

化学、应用化学专业对符合基本条件者的特殊学术专长类推免生,我系从思想道德素质、学习能力、科研潜质三个方面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1.思想道德素质(10%)。采用综合测评中思想行为测评成绩本科前三年级平均成绩;

2.学习能力(20%)。按照本科前三年级的平均学分绩点(总GPA)直接统计,时间以学校规定的具体节点为准。

3.创新能力(70%)。通过创新经历(60%)和面试考核(10%)考察,其中的创新经历重点考核申请人前三年级的科技创新(25分)、学科竞赛(25分)、社会实践(10分)等奖励成果,具体分值测算以综合测评中的标准进行折算;面试重点考核推免生的科研技能、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等。

4.综合成绩=思想品德×0.1+学分成绩×0.2+创新能力×0.7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推免生专业排名顺序。若综合成绩相同,以学业成绩优先进行排序。

 

 

第八条工作程序

1.学院公布指标分配情况和学业成绩(总GPA)排名;

2.学院提供本专业学生前三年综合测评中思想道德素质、学科竞赛、学术科研、社会实践等成绩;

3.符合基本要求的学生按时向系里提出书面申请(包括申请表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4.本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申请特殊学术专长类推免生学生进行创新能力进行面试考核。

5.依据综合成绩排名和本专业推免生指标,按照学院分配的推荐名额总数的110%上报学院。

第五章其他

第九条符合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应于规定时间内递交申请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未按时递交申请表格和相关证明材料者视为自愿放弃推免生资格。对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第十条本办法仅适用于2019届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日常解释由学院教务管理科负责,如有必要由本系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负责修订。

 

理学院

2018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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