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学生工作  >>  通知公告
【综合测评】关于开展理学院2017-2018学年2015级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附件有更新)

发布日期:2018-07-02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理学院

2015级各本科生班级:

根据学校教务处2018年保研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理学院2015级2017-2018学年各班级综合测评工作。

请各班级严格按照《理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附件1)要求,成立班级综合测评小组,班主任任组长,小组成员由班长、团支书、学委、宿舍代表(1人/宿舍)构成。综合测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在该年度各种评奖资格,其综合测评成绩计0分。

一、工作要求

1、于7月3日(周二)上午12:00前提交班级测评小组名单至lxystu@163.com

2、各班测评小组需组织本班全体同学进行综合测评思想品德打分,并整理出本班的《理学院2017-2018学年综合测评思想品德成绩打分表》(附件3,以下简称‘思德分表’)。去掉1个最高分,1个最低分,求平均分后进行班级排名,根据班级排名确定最终得分(详见细则)。

3、各班测评小组需严格根据《理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统计整理出本班同学的《理学院2017-2018学年综合测评加分统计表》(附件4,以下简称‘加分表’)。填表时请注明每项得分原因及所得分数,格式按照“国家等级考试:0.6(六级)”标明。除学院公布加分外,所有得分需附纸质版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者不予加分。统计时间从2017年9月1日—2018年7月1日,以证明材料所注时间为准。2018年7月1日—2018年9月1日所获加分项将于开学初统计。2018-2019年度学科竞赛级别认定结果见附件2。

4、根据思德分表、加分表,整理汇总出本班的《理学院2017-2018学年综合测评总表》(附件5),各班测评小组成员须全体签字。

5、由于成绩尚未最终公布,所以综合测评总表中学习成绩一栏暂不需要填写。

二、提交材料

1、纸质版:

(1)《理学院2017-2018学年综合测评思想品德成绩打分表》(按总分排序)及全班同学打分细表;

(2)《理学院2017-2018学年综合测评加分统计表》及证明材料;

(3)《理学院2017-2018学年综合测评总表》(按综合测评总分排序)。

请于7月5日(周四)14:00—17:00交至理院415(东区班级);7月6日(周五)9:00—17:00交至理学楼154(西区班级)

2、电子版:

各班将上述纸质材料(除证明材料外)打包,发送至lxystu@163.com,邮件名统一为“XX班综测材料”。

请于7月5日(周四)12:00前发送;

 

注意事项:

    1、提交的纸质材料必须由班主任及班级综合测评小组全体成员签字。

    2、综合测评的加分项,由班级测评小组对照证明材料进行加(减)分,学院综合测评小组进行审核;

    3、各班要认真核实,确认无误后,再上交学院。

 

联系电话:62737209、62737302

理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

2018年7月2日

附件1:理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doc

附件2:2018-2019年度学科竞赛级别认定结果.pdf

附件3:理学院2017-2018学年综合测评思想品德成绩打分表.xls

附件4:理学院2017-2018学年综合测评加分统计表.xls

附件5:理学院2017-2018学年综合测评总表.xls




  通知公告   
  党建工作   
  学风建设   
  就业工作   
  奖助工作   
  心理工作   
  学生组织   
  科技创新   
  社会实践   
  细胞工程   
  成绩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