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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关于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的通知(有更新)

发布日期:2018-12-07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理学院

 

根据《中国农业大学关于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从2018年12月5日开始组织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工作。现将理学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系负责人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

 

一、聘任原则及范围

(一)聘任原则

坚持以业绩、贡献为导向,坚持竞争、择优、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岗位控制、严把条件、严格程序。

(二)聘任范围

此次的应聘人员范围包括各有关单位拟晋升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全职在岗人员及合同聘用制(A类岗位)人员。

 

二、聘任组织机构

1、理学院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资格审查小组

组  长:周志强

成  员:杜凤沛、何志巍、王 鹏、古 丽、戚成庭、刘尚钟、秦太验、侯松波、

朱士秋、张建军、马晓东、常正、杨建平、徐艳月、宋慧芳、孙  薇、

李京杨、王玉红、任雪静、吕  芬

2、理学院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考核小组

组  长:周志强

成  员:杜凤沛、何志巍、古 丽 、戚成庭

 

三、聘任工作日程安排

 12月5日-29日:个人报名、资格审查、基层党组织考察、院部学术委员会(学科评议组)评议、聘任推荐

12月5日-12月12日:个人报名、学院评议推荐

         (12月11日下午14:00西区理学楼341 职称聘任说明会

(1217日下午17:00以前:交纸质版《审批表》原件、业绩证明材料各1份及电子版)

(12月18日-20日:材料公开展示)

(12月23日上午8:30:教授大会、学术委员会会议)

12月24日-26日:学院网上公示

12月28日:拟晋升人员名单、聘任审批表、业绩证明材料上报人事处

2019年1月以后:学校评议、公示、审定、发文聘任

具体程序:

1.1.应聘人员根据申报岗位填写《中国农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审批表》《中国农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审批表(教学型)》或《中国农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审批表(思想政治教育系列)》,破格晋升正高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交《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专家推荐表》(须由两位正高级同行专家推荐,其中一人为校外专家)。

上述表格提交数量按相关学术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或聘任考核小组成员数而定,须有原件1份,并附能够证明本人业绩的材料以备核查。

所有材料纸质版务必于1217日(周一)下午17:00以前交到西校区理学楼151学院办公室。请提交1份《审批表》原件(必须贴照片,本人签字,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同时将电子版发送给(lxyxqb@cau.edu.cn),以“姓名-XX职称聘任审批表”命名。传送的电子版与纸质版必须一致。破格晋升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交《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专家推荐表》(须由两位正高级同行专家推荐,其中一人为校外专家)。

应聘专业技术人员提交下列业绩证明材料1份(复印件请装订成册,并加索引封面)以备核查:

(1)科研课题合同原件、复印件;

  (2)论文首页的复印件及学校图书馆出具的SCI、EI等五大检索系统的收录证明(原件)

  (3)著作或教材封面的复印件及本人撰写章节的相关证明;

  (4)所获奖励、专利等成果的证书复印件;

(5)其它业绩证明材料;

所有通过学院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12月21日上午10:00,到西区理学楼151抽签决定答辩顺序,并同时提交49份审批表》复印件

2.晋升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成果材料于1218-20日17:00进行公开展示(地点:西区新理学楼241)。学院资格审查小组按有关规定对应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及其有关材料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

312月23日8:30在西区理学楼143召开教授大会,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高级岗位人员进行答辩,学院全体教授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投票结果作为学院学术委员会(学科评议组)评议时的重要参考,并报校学术委员会。

412月23日教授大会后,学院学术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召开评议会议,根据岗位要求和学校有关规定,按照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顺序对所有晋升应聘人员进行评议,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根据学校下达的岗位数,按照“同意”、“不同意”进行投票。“同意”票数须达到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不含三分之二)以上方可确定为推荐人选。

12月24日-26日,通过评议推荐的拟晋升人选及其聘任审批表在学院网进行公示。

对评议结果有异议的,请向分党委反映

联系电话:62737302

邮件地址:guli@cau.edu.cn

 

5通过学院评议推荐的拟晋升人员,名单及其聘任审批表等材料于12月28报人事处。

6本单位通过评议推荐的拟晋升正高人员登录 “专家在线评审系统”(网址:http://ps.cau.edu.cn)选择“申报用户登录”,上传相应材料。用户名及密码由人事处根据各单位评议推荐情况统一分配到学院。

 

四、2018年1月以后:学校评议、公示、审定、发文聘任

1.学校学术委员会召开会议,对院部学术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推荐的所有拟晋升人员进行评议;拟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包含拟破格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须到会参加答辩。

2.学校对全校各单位拟晋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质疑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教职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及其相关材料有异议的,可向本单位聘任考核小组或中国农业大学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直接反映。

3.人事处将评议、公示结果和所有材料反馈各单位。

4.各单位根据评议、公示结果,召开聘任考核小组会议,提出拟聘任方案,并将相关材料交到人事处。

5.校长办公会审定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方案。

6.学校发文公布聘任结果。

 

五、有关要求

此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晋升聘任涉及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单位必须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

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工作中所有相关人员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晋升聘任的公平公正,如有违反,一经查实,按学校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肃处理。

相关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

1.任职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0日,业绩成果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5日,聘任时间自2018年12月31日算起。

2.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自考核当年起,5年内不得晋升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即自2014年至2017年年度考核结果须合格及以上。由于今年年度考核时间调整,因此今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晋升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1)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

(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3)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4)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5)在招生、考试、学生推荐、保送研究生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6)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7)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8)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3.发生严重教学事故的教师,自事故认定之日起,5年内不得晋升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发生较重教学事故的教师,自事故认定之日起,3年内不得晋升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发生一般教学事故的教师,自事故认定之日起,1年内不得晋升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4.学校正在完善教师岗位分类,今年对教学科研人员申报教师岗位类型暂不做限制,但仅可在一个类型进行晋升申报。其中,教学科研型及科研型教师均由本单位统一组织评议。

5.各系列拟申请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转岗(转换类型或转换系列)人员,须转岗后工作满三年及以上且符合晋升条件,方可申报。

6.未达到规定任职年限且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特别优异成果的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请破格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破格晋升只限于应聘教师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每个学院最多可推荐1人。

7.正常和破格申请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经学院学术委员会或学科评议组评议的,计次1次;连续两年申请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未获通过者,停报一次。

8.我校出国人员在批准的出国期限内,可自愿参加晋升聘任,并按在校人员的要求提交业绩材料、参加评议和聘任。

9..对于没有获得学位的、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非主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若具有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经本单位推荐后,可参加相应学科评议组评议。各单位推荐名额为1人。

10.初次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需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获得学士学位。

11.聘任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必须是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承认的学历、学位。

(二)有关业绩说明

1.逐步落实清理“五唯”要求,突出业绩与贡献导向,重点考察拟晋升教师的学术水平和业界影响。在所有正高级岗位(教学型教授除外)聘任条件中,可选的各项业绩中有特别突出的,可减少必选项中对论文篇数的要求(可减少原规定篇数的1/3,四舍五入),而注重对论文质量的评议。

2.教学型教授岗位聘任条件中关于教学研究论文、教学工程项目的补充说明见附件1。

3.新入校的回国优秀留学人员和出站博士后人员及从校外引进的人才,即自本次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工作开始,向前倒推一年时间之内的入校人员,在晋升时可不受担任班主任的年限限制。

(三)投票及回避要求

学院学术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全体成员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不含三分之二)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各院部学术委员会(学科评议组)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根据学校下达的岗位数,按照“同意”“不同意”进行投票。正式投票只能进行一次,不得补投或委托代投。“同意”票数须达到参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不含三分之二)方可确定为推荐人选。

在评议和聘任工作中凡涉及本人近亲属关系的、或者具有利益关联的,相关委员须回避。在投票时,采取本人按正常程序参加投票,在统计投票结果时,同时将参会人数和应回避对象同意票数各减一票的办法,然后仍以三分之二(不含)以上同意方为通过(涉及回避票的,汇总时应在表决结果备注栏内注明)。

(四)其他要求

1.各单位对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仍然要实行统筹规划,严格条件,宁缺勿滥,各类型岗位数不能混用。

2.本年度设立实验技术(含工程技术、实验技术、农业技术)系列正高级岗位。各单位应聘教学型教授及实验技术系列职务的人员,在本单位报名、通过单位基层党组织考察、单位资格审查后,须参加学校统一设置的教学及实验技术系列学科评议组的评议。

3.各单位应聘图书资料、出版、档案系列职务的人员,在本单位报名、通过单位基层党组织考察、单位资格审查后,须参加学校统一设置的相应学科评议组的评议。

4.各单位应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职务的人员,在本单位报名、通过单位基层党组织考察后,由学校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和评议。

5.对于已通过社会考试而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学校按照设岗情况,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聘任。其中,应聘高级岗位的,需满足岗位任职年限要求。

对于我校不具备评审权的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须通过学校委托具有评审权的相关单位评议,学校履行聘任手续。

6.其它本通知未尽事宜原则上按照《中国农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暂行办法(2017年修订)》(中农大人字〔2017〕5号)、《中国农业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中农大人字〔2017〕33号)执行。

 

五、投诉与申诉

学校权益维护与人事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委员会受理投诉与申诉相关事宜。当事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申诉,并署真实姓名,逾期不予受理。学校权益维护与人事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委员会,应及时调查取证,负责投诉与申诉的调查和答复。

权益维护与人事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委员会:62733500

人事处联系电话:62736304

电子邮件: rscszk@cau.edu.cn

办公地点:东区主楼230

中国农业大学理学院

201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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