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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关于提交2017-2018学年本科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20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理学院

各位生源地贷款学生:

学校资助中心通知本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正式启动。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在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均需要上交“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

高年级学生请将受理证明交至学院,并填写《附件一: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情况汇总表》发送至lxystu@163.com。部分新生未在迎新当天交至“绿色通道”的可单独将受理证明于9月22日(周五)之前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东区学生1号公寓B310)。

2.农村信用社与商业银行生源地贷款。在农村信用社与商业银行办理的生源地贷款,需要在相关回执材料予以确认(盖章)的,可直接到资助中心办公室(东区学生1号公寓B310)办理确认(盖章)手续,放款回执需学生本人尽快以快递形式邮寄给指定地址。

3.部分地方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无需办理回执,请相关同学填写附件一: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情况汇总表》发送至lxystu@163.com。

4.贷款到账及扣款方式:经办银行将生源地贷款资金汇入学校指定账户,学校财务完成入账后,资助中心根据财务提供的到款名单核对信息,之后提交财务进入发放程序。若学生有欠费,学校财务会自动完成扣款(学费与住宿费用);如学生已缴费,到账款会发放至学生建行卡中。学校将通过资助中心网、学院资助渠道等途径及时告知学生,若经办银行将生源地贷款资金直接打入同学们的银行卡(少数情况),学生需取出现金联系财务处办理缴费手续,助学贷款严禁挪作他用。

 

材料提交方式及截止时间:

1.2014级、2015级、2016级学生受理证明请于9月25日(周一)17:00前交至东区理学院415、西区理学楼154。附件一仅需电子版,请于9月25日(周一)12:00前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lxystu@163.com。邮件主题为“生源地贷款汇总表+班级”。

2、2017级未提交受理证明的同学,请于9月22日(周五)之前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东区学生1号公寓B310)

 

 

联系电话:51423176       62737209

 

 

理学院

2017.09.20

附件一: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情况汇总表 .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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