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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年度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18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理学院

为充分发挥奖学金激励先进的作用,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创新进取,按照《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农大研生字〔2014〕4号)和《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农大研生字〔2014〕5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小组制定了2016-2017学年奖学金评选细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我院成立了由研究生工作主管书记和院长、研究生工作组成员、各系主任以及研究生代表等组成的奖学金评选指导小组。

组  长:岳敏

副组长:王鹏

秘书:王玉红 宋慧芳

组  员:刘尚钟 秦太验 高阳 侯松波 林海波 朱世秋 王学进 刘丰茂 张红艳 张建军 刘霞 路慧哲 傅滨 王成菊 段红霞 张晓鸣

二、评选原则

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遴选原则,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进行推荐,使奖学金评定工作真正成为调动学生学习和工作积极性、激发学习和工作热情的重要手段。

三、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勤奋学习,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工作,认真接受导师指导;

5.  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集体活动,努力提高个人综合素质。

四、申报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非延期在籍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均有资格参评国家奖学金;

2.二年级(含)以上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籍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参评学业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有特殊要求的按设奖单位要求执行;

3.二年级(含)以上年级直博生、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以后的硕博连读生以博士研究生身份参评;

4. 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可兼得,专项奖学金之间不可以兼得,特殊情况另行讨论;

5.参评研究生所有业绩材料必须是在我校研究生学习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和学术论文第一单位应为中国农业大学,申请人为主要作者或完成人;业绩材料截止时间为每年学校奖学金评选通知发布之日,以前获得各类奖学金已使用过的业绩材料不能再次使用;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该学年奖学金的评定:

(1)有违法违纪行为;

(2)评奖当年(学年)有不及格课程;

(3)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4)在科研工作中造成重大事故及损失;

(5)未按学校规定按时办理学期注册手续。

五、奖学金评选要求

所有申报研究生奖学金的学生须填写一份《中国农业大学2016-2017学年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中国农业大学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理学院2016-2017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结果汇总表》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大北农励志奖学金还须提交其它相关表格及材料,具体详见下列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评选要求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央财政拨款,教育部、财政部等主管部门划定、下达奖学金名额。旨在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重点对在思想品德、学习科研、实践创新等多方面综合表现突出的研究生给予奖励。按照《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农大研生字〔2014〕4号)相关要求,结合学科和本年度国家奖学金名额等情况进行评定。

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奖申请审批表》,并附课程学习成绩单、荣誉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复印件或科研成果鉴定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向院奖学金评定小组提出申请。

(二)校长奖学金评选要求

“校长奖学金”用于奖励科研工作成绩突出,在国内外重要刊物发表论文或取得其他突出科研成果,且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现象,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全面发展,综合能力突出的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获得者一般由“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中推选。

被推荐学生须提交个人简介及事迹(纸质版与电子版)文档一份。个人简介在150字以内,包括姓名、性别、民族、所学专业、从事课题、所获重要奖项或重要荣誉等;个人事迹不少于2000字,以第一人称行文,重点讲述个人学习和科研过程中的亲身经历、感人事迹、鲜活故事和深刻感悟,要具有一定的思想深度。

(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要求

为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创新进取,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综合考虑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等情况,分不同等级进行评定。参评范围面向国家计划招收的全日制研究生。获得奖励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评选标准为:

1.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

2.科学研究工作成绩突出,在国内外重要刊物发表论文或取得其他科研成果;

3.担任主要学生干部,成绩突出者优先;

4.在地方挂职、科技服务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优先。

(四)大北农励志奖学金评选要求

“大北农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科研能力强、日常行为表现好、综合表现突出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读研究生,读研期间曾获得过“大北农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的不得再次申请。硕士生英语提前通过或成绩在70分以上,所有课程成绩平均80分以上;博士生英语提前通过或成绩在70分以上,所有课程成绩均在75分以上。

须同时填写《大北农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此表要求手工填写一式两份,同时附成绩单、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以及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宝钢奖学金评选要求

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科研成果突出的研究生。硕士生英语提前通过或成绩在80分以上,学位课成绩均在80分以上,博士生英语提前通过或成绩在75分以上,学位课成绩均在75分以上。

参评“宝钢奖学金”的学生,还需登录www.bsef.baosteel.com,填写《宝钢教育基金会优秀学生奖评审表》进行网上申报(评审表中个人主要事迹部分请使用第三人称撰写),并在学院、学校分别给予推荐意见后,用A4纸将《评审表》双面打印(打印时将页面上下左右间距都设为0,页眉页脚都为空),一式二份,交至学院签字盖章,同时附三张2寸彩色免冠近照,要求第三张照片背书学校和学生姓名。

(六)赛默飞奖学金评选要求

赛默飞奖学金” 用于奖励从事农产品安全与食品安全检测研究的研究生。

(七)先正达农业奖学金评选要求

“先正达农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植保、农化、农学、园艺、生物技术等涉农专业的国家招生计划内的研究生。

 

六、2016~2017年度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额度、名额分配表

奖学金类别

人数

额度

(元/人次)

校长奖学金

1

博士:10000

硕士:6000

国家奖学金(博士)

4

30000

国家奖学金(硕士)

3

20000

一等学业奖学金(博士)

38

8000

二等学业奖学金(博士)

51

4000

一等学业奖学金(硕士)

16

4000

二等学业奖学金(硕士)

21

2000

大北农励志奖学金

2

5000

宝钢奖学金

1

特等:20000

一等:10000

赛默飞奖学金

2

5000

先正达农业奖学金

1

5000

 

七、评奖办法及程序

1.本奖学金评选细则经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后在学院网页上进行公示。

2.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宝钢优秀学生奖、大北农励志奖学金、赛默飞奖学金、先正达农业奖学金的评选:

申报者须填写《中国农业大学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中国农业大学2016-2017学年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4)、《理学院2016-2017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结果汇总表》(附件6),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见附件3。“申报奖学金类别”中填写清楚所要申报的奖学金类别,可填写多项,但专项奖学金只能选填2种:评选时主要考虑填写的第一项,第二项只做备用参考。申报“大北农励志奖学金”的申报者还须同时填写一份《大北农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5)。

2.1采取逐级推荐的方式遴选,首先由导师推荐到教研组,每位导师最多可推荐1名研究生(硕士和博士均可)参加国家奖学金评选,教研组按照比例(硕士:具有参评资格总人数的15%,博士:具有参评资格总人数的15%)进行选拔与上报。

2.2 学院评审小组进行初评,根据总名额的150-200%进行初选,并初步确定候选人。通知候选人准备学术展板一份和答辩报告(博士10分钟,硕士8分钟,重点报告个人的科研工作、成果、展板及综合能力)。

2.3 学院统一组织奖学金的答辩工作,并作为研究生的学术活动之一,要求一年级的新生参加。

2.4 评选总成绩=学术成绩*60%+答辩成绩25%+学术展板成绩15%。

学术成绩根据科研成果打分,打分细则见5.2项。答辩成绩来源于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当场打分(百分制)。学术展板成绩来源于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当场打分(百分制)。最终以得分高低排名,得分最高者兼得国家奖学金与校长奖学金。

2.5校长奖学金、宝钢优秀学生奖、大北农励志奖学金、赛默飞奖学金、先正达农业奖学金

校长奖学金由“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中推选。宝钢优秀学生奖、大北农励志奖学金、赛默飞奖学金、先正达农业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填报志愿分别评选,根据得分高低选出获奖者。

3.学业奖学金的评选

学业奖学金由研究生自由申报,系或教研组评选。拟申报的研究生将《中国农业大学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中国农业大学2015-2016学年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4)及相关业绩材料报至系负责人或教研组组长,同时提交《理学院2016-2017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结果汇总表》(附件6),各系或教研组组织遴选,根据学院所分配名额进行上报。遴选时学术成绩部分依据打分细则5.2项。

5.其他事宜

5.1原则上校长奖及同种专项奖在硕士或博士期间只能得一次。

5.2学术成绩的计算依据:


影响因子IF

系数k

学术成绩

SCI收录论文

>10

3.0

IF*k

5-10

2.5

IF*k

3-5

2

IF*k

2-3

1.5

IF*k

1-2

1

IF*k

<1


1


论文发表期刊为中科院分区1区的(截止2017.9.20),在此基础上再乘以1.5,。

EI收录论文



1

国内授权专利(第一申请人或导师是第一申请人研究生是第二申请人)



1

国际授权专利(第一申请人或导师是第一申请人研究生是第二申请人)



5

其他如国内核心期刊、国际会议论文、国内一般期刊、国际会议报告等



由评审委员会评定

多项成果的学术成绩之和即为申请人的总学术成绩。所有论文申请人必须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也不例外),且正式发表(包括online),只取得接收函不算在内。共同第一作者,要将所计算的学术成绩除以共同第一作者的人数。中国农业大学必须为第一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若有多个署名单位的,将计算的学术成绩除以共同署名单位数。

5.3 有学术不端和诚信问题,已经查证,研究生期间不得申报任何奖学金。

6.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时间节点

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专项奖学金

9月15-20日下午5点前:研究生自愿报名,逾期不候;

9月21日:各系或教研组组织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的初评工作,将初选名单上报至学院,同时提交纸版与电子版材料。注:初选者须在此时间节点前准备好墙报展板;

9月22日学院对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专项奖学金进行初评工作;

9月22-28日中午:初评通过者学术墙报展示(地点:西区理学楼143);

9月28日:学院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的答辩与评选(时间:14:00,地点:西区理学楼143),确定获奖者名单。

学业奖学金

9月22日前:研究生自愿报名;

9月26日前:教研组组织学业奖学金的评选,教研组上报学业奖学金初选者名单;

9月27日:学业奖学金最终获得者名单的确定;

9月28-10月10日:奖学金评选结果公示。

 

 

注:所有材料需同时提交纸版与电子版,报名方式

教研组或系

负责人

邮箱、电话

地点

农药合成

段红霞

hxduan@cau.edu.cn

62731730

西区理学楼428

农药残留分析

张红艳

hongyan@cau.edu.cn

62733620

西区理学楼150

农药生物测定

王成菊

wangchengju@cau.edu.cn

62733924

西区理学楼136

有机合成

傅滨

fubinchem@cau.edu.cn

62730243

西区理学楼436

物化、药械

路慧哲

luhz@cau.edu.cn

62730684

西区理学楼144

无机化学

刘霞

liuxia6680@sina.com

62731991

西区理学楼230

数学系

林海波

haibolincau@126.com

62737077

东区理学楼408

力学系

高阳

ygao@cau.edu.cn

010-62736411

东区理学楼303-4

物理系

王学进

xjwang@cau.edu.cn

010-62736711

东区理学楼209

 

7.评选结果将在学院网页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争议则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审核批准,若有异议则另作调查。

 

 

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小组

2017年9月18日

 

 

附件1:中国农业大学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x

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表说明.docx

附件4:中国农业大学2016-2017学年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5:大北农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6:理学院2016-2017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结果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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