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理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要求以及学生在2016.9.1—2017.9.1期间的表现,理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对志愿服务时长情况进行了统计整理,结果详见附件。请各班按照《理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进行加分计算。 班级提交本班综合测评材料时,凡是公告中已给出的志愿时长,均无需再附纸质证明材料;若是公告中没有显示的志愿服务时长,均需附纸质证明材料(如志愿北京证明等)。 联系电话:62737209 62737302 理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 2017年7月6日 附件:2016-2017学年志愿工时.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