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级各本科生班级: 根据学校教务处2017年保研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理学院2014级2016-2017学年各班级综合测评工作。 请各班级严格按照《理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附件1)要求,成立班级综合测评小组,班主任任组长,小组成员由班长、团支书、学委、宿舍代表(1人/宿舍)构成。综合测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在该年度各种评奖资格,其综合测评成绩计0分。 一、工作要求 1、于7月5日(周三)上午12:00前提交班级测评小组名单至lxystu@163.com。 2、各班测评小组需组织本班全体同学进行综合测评思想品德打分,并整理出本班的《理学院2016-2017学年综合测评思想品德成绩打分表》(附件2,以下简称‘思德分表’)。去掉1个最高分,1个最低分,求平均分后进行班级排名,根据班级排名确定最终得分(详见细则)。 3、各班测评小组需严格根据《理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统计整理出本班同学的《理学院2016-2017学年综合测评加分统计表》(附件3,以下简称‘加分表’)。填表时请注明每项得分原因及所得分数,格式按照“国家等级考试:0.6(六级)”标明。除学院公布加分外,所有得分需附纸质版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者不予加分。统计时间从2016年9月1日—2017年9月1日,以证明材料所注时间为准。 4、根据思德分表、加分表,整理汇总出本班的《理学院2016-2017学年综合测评总表》(附件4),各班测评小组成员须全体签字。 5、由于成绩尚未最终公布,所以综合测评总表中学习成绩一栏暂不需要填写。 二、提交材料 1、纸质版: (1)《理学院2016-2017学年综合测评思想品德成绩打分表》(按总分排序)及全班同学打分细表; (2)《理学院2016-2017学年综合测评加分统计表》及证明材料; (3)《理学院2016-2017学年综合测评总表》(按综合测评总分排序)。 请于7月12日(周三)14:00—17:00交至理学楼154(西区)、理院415(东区); 2、电子版: 各班将上述纸质材料(除证明材料外)打包,发送至lxystu@163.com,邮件名统一为“XX班综测材料”。 请于7月12日(周三)10:00前发送; 注意事项: 1、提交的纸质材料必须由班主任及班级综合测评小组全体成员签字。 2、综合测评的加分项,由班级测评小组对照证明材料进行加(减)分,学院综合测评小组进行审核; 3、各班要认真核实,确认无误后,再上交学院。 联系电话:62737209、62737302 理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 2017年7月4日 附件1:理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doc 附件2:理学院2016—2017学年综合测评思想品德成绩打分表.xls 附件3:理学院2016—2017学年综合测评加分统计表.xls 附件4:理学院2016—2017学年综合测评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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