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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测评】关于开展理学院2016-2017学年2014级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7-04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理学院

 

2014级各本科生班级:

根据学校教务处2017年保研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理学院20142016-2017学年各班级综合测评工作。

请各班级严格按照《理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附件1)要求,成立班级综合测评小组,班主任任组长,小组成员由班长、团支书、学委、宿舍代表(1/宿舍)构成。综合测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在该年度各种评奖资格,其综合测评成绩计0分。

 

一、工作要求

1、于75日(周三)上午12:00前提交班级测评小组名单至lxystu@163.com

2、各班测评小组需组织本班全体同学进行综合测评思想品德打分,并整理出本班的《理学院2016-2017学年综合测评思想品德成绩打分表》(附件2,以下简称‘思德分表’)。去掉1个最高分,1个最低分,求平均分后进行班级排名,根据班级排名确定最终得分(详见细则)。

3、各班测评小组需严格根据《理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统计整理出本班同学的《理学院2016-2017学年综合测评加分统计表》(附件3,以下简称‘加分表’)。填表时请注明每项得分原因及所得分数,格式按照“国家等级考试:0.6(六级)”标明。除学院公布加分外,所有得分需附纸质版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者不予加分。统计时间从201691日—201791,以证明材料所注时间为准。

4、根据思德分表、加分表,整理汇总出本班的《理学院2016-2017学年综合测评总表》(附件4),各班测评小组成员须全体签字。

5、由于成绩尚未最终公布,所以综合测评总表中学习成绩一栏暂不需要填写。

 

二、提交材料

1、纸质版:

1)《理学院2016-2017学年综合测评思想品德成绩打分表》(按总分排序)及全班同学打分细表;

2)《理学院2016-2017学年综合测评加分统计表》及证明材料;

3)《理学院2016-2017学年综合测评总表》(按综合测评总分排序)。

请于712日(周三)14:0017:00交至理学楼154(西区)、理院415(东区);

2、电子版:

各班将上述纸质材料(除证明材料外)打包,发送至lxystu@163.com,邮件名统一为“XX班综测材料”。

请于712日(周三)10:00前发送;

 

注意事项:

    1、提交的纸质材料必须由班主任及班级综合测评小组全体成员签字。

    2、综合测评的加分项,由班级测评小组对照证明材料进行加(减)分,学院综合测评小组进行审核;

    3、各班要认真核实,确认无误后,再上交学院。

 

联系电话:6273720962737302

理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

201774

附件1:理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doc

附件2:理学院2016—2017学年综合测评思想品德成绩打分表.xls

附件3:理学院2016—2017学年综合测评加分统计表.xls

附件4:理学院2016—2017学年综合测评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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