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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学】关于理学院推选中国农业大学第十五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21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理学院

各班级:

接校团委通知,学校拟定于4月份召开中国农业大学第十五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开展本次代表大会学生代表推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学生代表的基本条件:

凡在中国农业大学注册在籍的本科学生符合以下条件均可当选本次大会代表: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贯彻实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与政策,在关键时刻和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是非分明,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2、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学习成才、社会工作等各方面起表率作用并取得显著成绩;

3、道德品质优良,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能代表广大同学的利益,并如实反映同学的意见,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4、团结同学,乐于为同学服务,有良好的群众基础。热爱社会工作,具有较强的民主意识、责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受到同学们的拥护和信任,有较高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和一定创新能力;

4、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5、 学习刻苦努力,成绩良好。

二、学生代表的名额及构成:

1、我校第十五次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共211名。根据学校要求,按照学院本科人数8%的比例选出正式代表,理学院名额13人。

2、推选代表时,应覆盖各个专业、年级及主要社团,兼顾男女比例、政治面貌和少数民族等。其中非校(院)级学生会骨干的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

三、学院推选学生代表的产生程序:

根据学校要求,学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由各选举单位召开学生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或学生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代表的选举,在坚持先进性的同时,要具有广泛性。具体方法和程序如下:

1、推荐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以班级为单位,按照民主程序进行代表推选。每班按照正式代表候选人的130%在全院范围内酝酿提名,即各班级推荐提名17人,并填写《中国农业大学第十五次学生代表大会理学院代表登记表》(附件1)

2、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学院学生会汇总各班级代表候选人推荐提名情况,在学院党委领导、团委指导下,院学生会主席团和院学生委员会主要成员综合考虑,对名单进行充分酝酿讨论,按照各院应当选正式代表120%的差额比例,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对其进行资格审查。

3、召开学院学生代表会议,正式选举学生代表

各学院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后,形成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理学院学生会拟定于3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召开理学院学生代表会议选举正式代表,届时,每班需派一名代表参会(非学生代表),并填写《理学院学生代表会议参会代表》(附件2)。参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会议有效,请各位务必准时参会。

会议采用差额选举产生学生代表,选举结束后即将选举结果报送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组。

四、材料提交

提交时间:2017年3月22日19:00前

电子版:将附件1附件2发送至scixsh@126.com,以“班级+学代会代表”为邮件主题。

 

 

 

理学院学生会

2017年3月21日

 

 

 

附件1:中国农业大学第十五次学生代表大会理学院代表登记表.xlsx

附件2:理学院学生代表会议参会代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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