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毕业生:
接到学校通知(点击查看),现开展2017年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发放对象范围为北京地区各普通高等学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年度内(即2017年1月1日-12月31日取得毕业证书)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有求职或创业意愿(保研除外)的高校毕业生:
(一)毕业年度内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三)毕业学年内(即2016年7月1日-2017年7月1日)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具有以上情况一项以上的,不重复发放补贴。过去曾获得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含原一次性求职补贴)的高校毕业生,后因升学原因进入下一阶段学习、再次毕业的,不再发放补贴。
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高校毕业生,应提供以本人姓名在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所属网点开立的账户(卡号),并确保截至补贴发放之日账户有效。
二、补贴标准
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标准暂定为1000元/人。
三、申请和发放程序
(一)申请
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和残疾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求职补贴根据要求上交材料。
申请“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所提供的材料包括:
1.《2017年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补贴类别勾选“低保”。其中,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应为以本人姓名在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网点(在申请表中注明)开立的账户(卡号);
2. 本人签名的承诺书一份(附件2)。
3.高校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面清晰电子档照片(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手写身份证号,本人签字并签注日期,电子照片只能为jpg、.png、.gif格式,小于等于200K的图片)。
4.银行卡复印件一份、银行卡正面清晰电子档照片一份(复印件上务必写明身份证号,手写银行卡号,本人签字并签注日期,电子照片只能为jpg、.png、.gif格式,小于等于200K的图片)。
5.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在2016年度内(低保证审核日期必须在2017年1月1日之后)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及低保证原件照片(电子照片只能为jpg、.png、.gif格式,小于等于200K的图片);若未进行年审,则必须提交民政部门开具的低保证明及证明原件照片,证明中必须包含“该家庭享受低保”等相关内容,并加盖民政部门公章。提交的低保证(低保证明)复印件要完整、清晰,尤其要包括享受低保人的姓名、家庭人员情况、年检日期、发证机关公章等信息。
6.享受低保人员和毕业生的关系证明一份及证明原件照片一份:低保享受对象为父母的,如果低保证家庭成员名单内没有毕业生姓名的,需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关系证明;如果家庭户口本还保留有毕业生信息栏(迁出记录),也可复印父母页和个人信息页。若低保享受人为父母以外其他亲人,需要当地派出所开具关系证明。
7.《2017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一份。
申请“残疾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所提供的材料包括:
1.《2017年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补贴类别勾选“残疾”。
2. 本人签名的承诺书一份(附件2)。
3. 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身份证正面清晰电子档照片(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手写身份证号,本人签字并签注日期,电子照片只能为jpg、.png、.gif格式,小于等于200K的图片)。
4.银行卡(存折)复印件一份及银行卡正面清晰电子档照片(复印件上标注本人身份证号,手写银行卡号,本人签字并签注日期,电子照片只能为jpg、.png、.gif格式,小于等于200K的图片)。
注:申请人所提供的中国工商银行卡必须是以本人姓名、在北京地区各网点开立的、能够正常使用的账户。
5.残疾人证(残疾证明)原件、复印件及残疾证原件照片一份(电子照片只能为jpg、.png、.gif格式,小于等于200K的图片)。
6.《2017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一份。
申请“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所提供的材料包括:
1.《2017年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补贴类别勾选“助学”。
2. 本人签名的承诺书一份(附件2)。
3.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面清晰电子档照片(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手写身份证号,本人签字并签注日期,电子照片只能为jpg、.png、.gif格式,小于等于200K的图片)。
4. 中国工商银行卡复印件、银行卡正面清晰电子档照片一份(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手写银行帐号、身份证号,本人签字并签注日期,电子照片只能为jpg、.png、.gif格式,小于等于200K的图片)。
注:申请人所提供的中国工商银行卡必须是以本人姓名、在北京地区各网点开立的、能够正常使用的账户。
5. 经与资助中心沟通,已获得部分有申请资格的学生名单(附件4),该名单涵盖全部在京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和在生源地获得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的学生。名单以外的符合申报条件的毕业生,应提供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合同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学院审核合格后退回学生本人,复印件提交就业指导中心。
6.《2017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一份。
(二)审核
1.学院会对高校毕业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上报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2.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经审核、公示后,填写意见上报北京市人保局;
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四、时间要求
有意向申请的同学将相关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按照上述要求备齐,在2017年3月6日(周一)17:00前将纸质版全部材料交至新理学楼154或理学院415,电子版材料打包后发送至lxyjyyx@163.com,邮件命名为“姓名+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材料”。
联系电话:010-62737411(学校),010-62737302,010-62737209(学院)
理学院学生教育管理科
2016年12月30日
附件1:2017年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
附件2:承诺书
附件3:2017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
附件4: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及获得生源地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名单
附件5: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材料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