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更多青年才俊投身农药事业,勇于创新,促进农药学科良性发展,振兴我国农药事业,北京农药学会针对北京农药界的在读研究生设立“振兴农药事业奖学金”。依据管理办法,现启动2016年奖学金评选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奖励标准
每人次2000元人民币。
二、申请对象
应用化学系农药学专业即将毕业的应届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
三、奖励条件
1、直接从事农药学研究的相关工作。
2、即将毕业的优秀硕士研究生,在农药科学研究方面有创新性成果者。有农药方面的论文(第一作者)、或公开专利(发明人在前三名内)优先考虑。奖励名额2名。
3、即将毕业的优秀博士研究生,在农药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方面做出突出成绩者。有文章(第一作者)和专利(发明人在前三名内)者优先考虑。奖励名额3名。
4、本年度已获得国家奖学金、大北农奖学金、黄瑞纶农药学奖学金、颖泰嘉和农药学奖学金的同学不得申报。
四、 评审程序
(一)申请:由申请人本人提出申请,导师及所在研究小组负责人推荐,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审核,提交北京农药学会振兴农药事业奖学金秘书处 。
所有奖学金申请者需提交《北京农药学会振兴农药事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一份。
(二)评审:由秘书处统一组织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交北京农药学会振兴农药事业奖学金学术委员会评审,评审采取综合打分法。评审后资料交振兴农药事业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核。
(三)公示: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5日内对有异议者交振兴农药事业奖学金学术委员会裁定。
五、 颁奖
公示结束后,获奖名单上报北京农药学会振兴农药事业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备案。在北京农药学会年度会议上,由北京农药学会振兴农药事业奖学金管理委员会统一向获奖者颁发奖金和证书。
六、材料提交
请拟申报2016年“振兴农药事业奖学金”的同学,于12月25日12:00前将申报材料《北京农药学会振兴农药事业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提交至理学楼151房间,同时发送电子版至pestici@cau.edu.cn。
理学院
2016-12-18
附件:振兴农药事业奖学金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