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国家助学金及各类社会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现启动我院2014-2015学年社会助学金评审工作,为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按照学校要求,社会助学金的评审依据资助方与学校签订的资助协议开展,申请条件如下:
1、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经学校认定为2014—201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7、满足各项社会助学金的基本要求。
二、社会助学金项目、简介、名额及要求
1、肯德基曙光基金助学金(已完成)
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学生每年经考核合格可连续四年获助,学习应达到学年内无不及格科目,成绩列班级前50%。资助标准为一至四年级分别按7000元(编为112021)、5000元(编为112022)、5000元(编为112023)、3000元(编为112024)的额度发放。在受助期间,需从第一学年寒假后至第二学年暑假完成400小时的餐厅实践时数;获助后需加入“曙光公社”,在二、三年级期间参与200小时社会服务活动。
名额:
续评:3人;(已完成)康漫青,1310060305;高星,1210060129;张丹,1110020132
新评:1人;(已完成)李恒朝,1410060327
2、新长城助学金(已完成)
由中国扶贫基金会筹集资金设立。资助金额为3000/人。
名额:
新评:3人;(已完成)吴国兴,1410060128;杨森,1410060217;陈访旭,1410030117
3、学长助学金
2004年由我校毕业生发起捐款,2006年设立,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1000元/人。
名额:
新评:3人,限2014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永新能源助学金
2005年由北美永新能源公司捐资设立,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00元/人,分10个月发放到校园卡中,受助学生学年考核(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70分)通过后,可连续获助至毕业。
名额:
续评:3人;(已完成)曹玉虎,1310030206;李俊伟,1210060420;刘念,1110010423
新评:1人,不限年级。
5、徐小平助学金
2005年由徐小平先生捐资设立,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额2000/人,受助学生学年考核通过后,可连续获助。
名额:
新评:1人,不限年级。
6、欧阳启助学金
2011年由欧阳启教育基金会(美国)捐资设立,同等情况下优先资助生源地为云南、四川地区的学生,资助金额6000元/人。学生在受助学年内应参加不少于60小时的公益活动或志愿服务。受助学生学年考核通过后,可连续获助至毕业。参评学生填写《欧阳启教育基金助学金申请表》,并提供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主要内容应包括家庭成员、职业、年收入情况、人均收入水平及贫困原因等,并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公章。连续申请的学生还需提交上一学年的成长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品行表现、学习情况及成绩单、参与公益服务、社会工作及课外活动情况,本学年学习生活计划等。
名额:
续评:5人;(已完成)于晓璐,1110010105;李丹,1110010307;王秀娟,1210060327;张妮妮,1210030116;罗垚,1210030225
新评:1人,限2014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7、活逢助学金(已完成)
2012年由林活俊、李逢春夫妇设立,资助朝鲜族学生,资助金额4000元/人,分10个月发放到校园卡中。
名额:
续评:1人;(已完成)金银实,1210030111
8、未来工程助学金(已完成)
2011年由中国宋庆龄基金会设立的“未来工程--大学生奖助学项目”,资助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学年考核通过后,可连续获助至毕业,受助学生每年需要自发参与社会公益服务并且提交相关证明,资助金额5000元/人。
名额:
续评:1人;(已完成)杨明将,1110030126
9、农家学子圆梦助学金(已完成)
2013年由农民日报社与河南省鑫港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三弦集团董事局副主席、总裁刘奎勇先生联手推出“贫困农家学子圆梦活动”而设立,资助2013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学生学年考核通过后,可连续获助,毕业后选择读研的受助学生,符合条件的可继续申请,资助金额10900元/人。
名额:
续评:1人;(已完成)张秀润,1310020130
10、希望工程圆梦助学金
2013年由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设立,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农村户口的学生,优先照顾孤儿、单亲家庭、家庭成员遇难、伤残、长期患病的学生和学生本人伤残者。参评学生填写《希望工程圆梦行动连续资助项目申请表》,受助学生每年经考核合格可连续四年获助,资助标准为一至四年级分别按4000元(编号112321)、3000元(编号112322)、2000元(编号112323)、1000元(编号112324)的额度发放。
名额:
新评:1人,限2014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1、曾宪梓奖励计划助学金(已完成)
2000年曾宪梓教育基金会在内地高校实施“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2013年开始实施第五期奖励计划,资助2012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额5000元/人。
名额:
续评:1人;(已完成)李进耀,1210060219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学生本人向班级资助工作小组提交申请材料;
2、班级推荐。各班级资助工作小组集体审核评议,向学院资助工作小组上报本班推荐结果;
3、学院召开评审会。学院资助工作小组召开评审工作会,讨论确定评审结果;
4、公示。评审结果在学院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工作部。
四、评审依据
严格按照学校资助文件进行评选:
1、严格按照资助条件进行评选;
2、依据2014—201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即依据学生困难程度,结合奖学金评选工作进行评审;
五、工作要求
班级经济困难认定评议小组审核同学申报的信息等材料,并进行推荐,填写《2014-2015学年社会助学金学生推荐汇总表》(附件1),将电子版发至lxystu@163.com,纸质版于11月2日(周日)上午11:00前,提交至东区理院415或西区土化楼201。
理学院资助办公室
2014年10月31日
附件1:2014-2015学年社会助学金学生推荐汇总表